发布文号:
各区县市政管理部门、区县旅游局(办)、旅游区(点):
《旅游区(点)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已于8月24日经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旅游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园林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林业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现予颁布,从2000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旅游区(点)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是我市旅游区(点)厕所建设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各区县市政管理部门、区县旅游局(办)、旅游区(点)今后在新建和改建旅游区(点)厕所时,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强化质量管理责任制,推动我市旅游区(点)厕所建设的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200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