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地税征[1998]200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深圳远东大理石企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等248户外商投资企业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有关法律规定,现己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见附件),请各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有关税收规定,立即对上述企业逐户进行结税结票和注销税务登记处理。在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主题词: 征管,税务登记,处理,通知
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吊销248户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