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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2-14 生效日期: 1997-02-14
发布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国税[1997]034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通知》(国税发[1996]237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有关事业单位征收所得税的问题,仍暂按现行征收办法执行,待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有新的政策规定后,再按新的政策执行。

1997年2月14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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