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价(房)字[2002]296号
北京燕晨物业管理中心惠谷金色家园物业管理部:
你公司《关于惠谷金色家园物业管理费增报文件》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惠谷金色家园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袋装垃圾及保洁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取。此项费用中已含大垃圾桶、每户每月的垃圾袋和大垃圾桶垃圾袋费、保洁费,不得另收保洁费。
2、楼宇保安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6元收取。此项收费用于楼宇大堂保安及加强楼宇保安,不得另收保安费。
3、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门磁报警、燃气泄露报警、水电表远传、手机增益、电视监控、周界红外报警系统运行维护费按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25元收取。
本文自2002年7月26日起执行至2003年7月25日止。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如有变动,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