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望陶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15 生效日期: 2003-04-20
发布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京价(房)字[2003]172号
北京一商集团物业管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望陶园小区物业管理保洁费标准的请示》(京一商物司字[2003]1号)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望陶园小区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袋装垃圾及保洁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取。此项费用中已含楼层大垃圾桶、每户每月的垃圾袋和大垃圾桶垃圾袋费、保洁费。不得另收保洁费。
  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日期为2003年4月20日至2004年4月19日止。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
   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5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