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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北苑家园用于安置德外危改区居民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销售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31 生效日期: 2001-07-31
发布部门: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京价(房)字[2001]256号
  北京城建工程承发包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给德外危改区提供北苑家园经济适用房价格的请示》(城建承发包[2001]50号)收悉。
  根据《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00]1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北苑家园住宅小区2.48万me2积压房屋转为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销售价格3150元/me2,仅限于向西城区德外危改区外迁居民销售,不得对社会销售。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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