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价(房)字[2001]256号
北京城建工程承发包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给德外危改区提供北苑家园经济适用房价格的请示》(城建承发包[2001]50号)收悉。
根据《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00]1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北苑家园住宅小区2.48万me2积压房屋转为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销售价格3150元/me2,仅限于向西城区德外危改区外迁居民销售,不得对社会销售。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