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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申报2002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08 生效日期: 2002-04-08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事局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号)和《关于申报2002年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有关事宜的函》的要求,结合我市留学人员工作的具体情况,为组织好北京市2002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优秀项目的申报、推荐、评审和资助工作,现将申报2002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单位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抓紧组织本系统、本单位或科技园区和创业园中的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推荐工作,于2002年5月10日前报送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
  二、申报人员条件
  凡留学一年以上,回国(主要在非教育系统)工作,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较好的业绩或有较大发展潜力,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留学人员,特别是近期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均可申报。
  三、申报项目重点
  项目申报要严格质量,好中选优,确保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益。项目申报要与科技创新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相结合,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申报的重点:对国家重点行业或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有较大意义的项目;对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科研项目;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
  四、申报项目类别
  根据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的实际情况,今年各单位申报项目分为科研项目和小额资助两类,其中科研项目不再进行重点、优秀、启动等类别划分。申报项目经市人事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按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启动项目进行资助和向人事部推荐申报2002年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人选。小额资助可结合实际情况申报。
  五、申报办法
  今年北京市人事局将借助北京市人事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bjp.gov.cn)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留学人员可从网上下载并填写相应的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填写后逐级上报,并同时报相应的书面材料。市人事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推荐项目后,从网上发布受资助和推荐信息。
  六、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工作按人事部出台的《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执行,各单位要坚持好中选优,对申报项目筛选把关,保证质量。
  2、上报的书面材料包括:①申报函;②科研项目资助申请表一式五份。表格可复印,也可从北京市人事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bjp.gov.cn)或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talents.gov.cn)上下载。
  3、留学人员申请出国参加会议国际旅费资助,一般在小额资助中列支,需申请国际会议旅费资助的单位,应在会议前70天将由申请人填写并经本单位审查同意的《留学人员出国参加国际会议资助经费申请表》、国外邀请函及书面报告一并报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优秀项目的推荐工作,并加强对受资助项目的管理和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工作,使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发挥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地 址:东城区台基厂三条三号 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
  邮 编:100005
  联系电话:65245084
  联 系 人:肖先平
  传 真:65248737
附件: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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