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杭政办函[2003]22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加强对通村公路改造工程的管理,市政府决定成立杭州市农村通村公路改造工程领导小组〔萧山、余杭、富阳、建德、桐庐、临安、淳安等区、县(市)政府应当设立相应的机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沈 坚
副组长:王水法(市交通局)
成 员:吴才敏(市计委)
徐纪林(市农办)
吴德宝(市交通局)
骆 寅(市财政局)
陈 玮(市规划局)
魏尔平(市国土资源局)
周定炎(市林水局)
徐文霞(市环保局)
曹国银(市公路管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吴德宝兼任办公室主任。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