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15 生效日期: 2007-01-15
发布部门: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石政办函[200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冀政(2006)86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朱浩文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王刚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刘志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文治       市教育局局长
  赵志卿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振章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小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曹书辰       市审计局副局长
  韩绍明       市民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文治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局纪委书记杜平等、市教育局副局长赵立芬担任。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