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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01 生效日期: 2007-03-01
发布部门: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洛政[2007]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步加大我市秸秆转化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现就做好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市秸秆资源十分丰富,全市常年生产各类农作物秸秆1000万吨左右。但长期以来,农作物秸秆没有得到很好地利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仅40%左右,相当一部分被作为废弃物随意遗弃或放火焚烧,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环境,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因此,搞好秸秆综合利用,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1.搞好秸秆综合利用,有利于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当前,不少农村由于秸秆乱堆乱放,腐烂变质,严重影响了农民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废弃秸秆带来的环境污染,改善村容村貌,实现家庭生活清洁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搞好秸秆综合利用,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多次转化、多次升值,延长秸秆产业链,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秸秆直接还田、过腹还田或发展沼气还田,可实现节本增效、培肥地力,促进农业良性循环。秸秆养畜、发展食用菌,可以带动养殖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利用秸秆生产密度板、编织、气化供热,可以通过工业生产实现升值增效。
  3.搞好秸秆综合利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当前,焚烧秸秆已成为重要的环境污染因素,不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给社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是杜绝焚烧、减少大气污染,提高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对于促进洛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和“中西部最佳人居环境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品位,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实现秸秆循环利用和转化升值为中心,以改善农村村容村貌、促进农业良性循环、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大气环境质量为目的,采取多种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资金支持力度、科技开发力度和领导组织力度,努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目杯任务是:2007年,全市小麦秸秆利用率达到70%以上,玉米秸秆利用率达到70%以上,重点乡(镇)利用率达到85%。到201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实现农作物秸秆由传统利用向科学高效利用,由单一利用向商品化、系列化、产业化综合利用转变,最终实现秸秆全部有效利用。
  秸秆综合利用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涉及面积大,区域范围广,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工作中应突出重点,把城市周边及主要交通沿线的乡(镇)作为重点区域,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实施秸秆综合利用,以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确保城市空气质量。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率。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秸秆利用途径多,技术性强。各地在综合利用过程中,要结合当地生产条件和群众习惯,选择不同的利用模式。既可以直接还田,也可以过腹还田,既可以搞秸秆沼气、集中堆沤,也可以利用秸秆进行发电、制作建材等深加工。不管采取哪种形式,只要能够做到秸秆科学利用,都应当给予支持。
  3.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秸秆综合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级政府要强化宣传,加大引导和支持力度。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同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政府引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机制。??
  4.疏堵结合,多策并举。秸秆综合利用是一项长期任务,应在综合利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禁烧工作力度,以禁烧促进秸秆综合利用。要采取行政、技术、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确保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
  三、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关键措施,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1.大力实施秸秆直接还田。秸秆直接还田是最有效、最快捷的还田方式,也是搞好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途径。各县(市)区要加大农业机械推广力度,在巩固现有秸秆还田面积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还田比例。伊洛川区粮食面积较大的地区要把秸秆还田作为综合利用主要措施,确保每年秸秆还田率不低于70%。重点乡镇除青贮、发展秸秆沼气和不适宜机械作业的地方外,秸秆直接还田比例要达到100%。对重点乡(镇)内秸秆直接还田的,按面积每亩补贴8元,市、县财政按各负担50%。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要优先安排在重点乡(镇),增加机械数量,提高作业能力,市、县财政要保证配套资金的落实。农机部门要做好规划布局、项目申报争取和技术指导工作。鼓励和引导发展以农机作业为主要内容的民营专业组织,积极探索秸秆还田的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对于专业性公司,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的办法,进行资金补贴,以减少农民还田费用。
  2.积极推广秸秆青贮。搞好秸秆青贮,既可以解决牲畜饲草问题,促进畜牧业发展,又可以通过过腹还田,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良性循环。各地要围绕奶牛、肉牛养殖,加快秸秆青贮攻术推广应用,努力扩大青贮数量。重点乡(镇)要按照每头奶牛10吨、肉牛6吨青贮量,做到足额青贮。政府对重点乡(镇)的秸秆青贮实行补贴,具体办法是:由奶牛养殖小区(场)、肉牛肉羊育肥场与农户签订秸秆收购合同,明确收购数量、价格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养殖企业负责上门收购。政府根据所签订的合同,经核实后,按每立方米2元标准补贴养殖企业,市、县财政各负担50%。积极引导和支持专业合作社、中介组织与养殖场(区)和农户签订合同,开展秸秆购销、运输服务,政府也可按照合同将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中介组织。鼓励肉牛、肉羊散养户开展家庭青贮,提高秸秆利用率。畜牧部门要做好秸秆青贮的规划、宣传、技术培训和督促检查工作。
  3.大力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户用沼气。每建一座秸秆沼气池年可消耗2亩小麦秸秆或1.5亩玉米秸秆。实践证明,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户用沼气有利于发展清洁能源,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减少秸秆污染。各地要把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户用沼气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促进秸秆沼气快速发展。2007年,全市要完成以秸秆为原料的户用沼气2万座,其中重点乡(镇)要规划建设1.5万座。到2010年全市秸秆沼气达到15万座以上,消化农作物秸秆量25万亩左右。国家和省沼气建设项目资金,要重点安排用于秸秆沼气建设。对于发展秸秆沼气的农户,财政补贴标准在常规沼气池补贴标准基础上,每个增加50元,由市、县各承担50%。要积极支持沼气物业技术服务公司开展秸秆收购、加工、填料等服务工作,政府应在场地建设、机械购置和收购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农业部门要做好秸秆沼气的发展规划、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4.搞好秸秆集中堆沤。实施秸秆集中堆沤是减少化肥施用量、改善土壤质量、促进农业增产、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措施,也是秸秆综合利用的一项重要途径。各地要结合实际,在农作物种植比较集中的地区,积极组织开展秸秆集中堆沤。郑洛高速和环城高速沿线的重点乡(镇)除秸秆直接还田、青贮、发展秸秆沼气外,应把集中堆沤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一条重要措施。每300—500亩可挖建一个集中堆沤坑。由村委会具体负责集中堆沤场所的选址和挖建,农户负责将秸秆运送到堆沤地点,堆沤后再返还给农户作为有机肥料。凡组织实施秸秆堆沤的,按照每立方米5元补贴给村委会,作为组织管理费用,补贴资金由市、县财政各负担50%。鼓励支持建立民营性专业公司从事秸秆堆沤工作,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的办法,对其进行资金补贴。
  5.加快秸秆发电项目建设。利用秸秆发电,不仅能为农村提供更丰富的电力资源,还能将农村废弃的秸秆转化为商品,直接促进农民增收,是一项利国利民,一举多得的民心工程。据测算,每建一座2.5万千瓦的秸秆发电厂,年可消耗秸秆22万吨,折合约11万亩农作物秸秆。宜阳、嵩县、洛宁要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秸秆发电项目的立项争取和前期准备工作。发改委、环保、财政、金融、土地等有关单位要积极为项目立项和实施提供服务,确保早日建成投产,力争三个秸秆发电项目实施后,年消耗秸秆达到80万吨以上。同时要围绕秸秆发电项目,大力推广秸秆燃料成型机,鼓励发展民营性的秸秆燃料成型加工企业,提高秸秆加工率,为秸秆发电提供充足的燃料供应。
  6.做好秸秆加工利用新技术推广工作。各地要在做好秸秆还田、青贮、集中堆沤等综合利用的基础上,积极引进示范秸秆揉丝、秸秆建材、秸秆打捆机械,大力推广秸秆地膜覆盖、秸秆食用菌生产等先进技术。政府应拿出专项资金对机械购置和技术引进示范进行补贴支持。农业、农机、科技、畜牧等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做好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培训指导工作。
  7.搞好种植结构调整。各地要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积极调整种植结构,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积极推广饲料专用玉米和优质牧草生产。城市周边乡镇要围绕“菜篮子”工程和北邙绿色生态屏障,大力发展蔬菜、时令鲜果、花卉和绿色苗木生产。有关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引导力度。通过种植结构调整,减少农作物秸秆产量,缓解禁烧工作压力。
  8.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事关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的大局,各级政府要筹措资金予以扶持。市财政每年要从农口预算资金和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500万元,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同时把该项工作与秸秆禁烧工作挂钩,实行重奖重罚。各县(市、 区)也要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该项工作的实施。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和多个部门,各级政府要加大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级政府要把抓好秸秆综合利用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内容,切实提上议事日程。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环保或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主管农业、环保工作的秘书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各县(市、区)和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强化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
  2.落实工作责任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各县(市、区)、各乡镇政府一把手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政府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各县(市、区)都要制定规划,完善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秸秆综合利用措施落到实处。
  3.抓好宣传培训。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营造秸秆转化利用的良好氛围,推动全民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关部门要搞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典型带动等不同形式促进技术普及。
  4.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秸秆综合利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市发改委、农业、农机、畜牧、财政、税务、环保、科技、金融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尽职尽责,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环境。
  5.加强督促检查。市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完善相关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强化日常监督工作。要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各县(市、区)要坚持疏、堵并举,在麦收、秋收关键季节,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全面推动秸秆的综合利用。
2007年3月1日

附件:洛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乡(镇)情况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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