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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7年上海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19 生效日期: 2007-03-19
发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沪卫应急[2007]3号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贯彻落实《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卫生部应急办关于印发<2007年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切实做好本市卫生应急工作,我局制定了《2007年上海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2007年上海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07年全市卫生应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卫生应急工作思路,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准备、快速反应,完善制度、提高能力,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职责,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对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职能,加强指导和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多部门协调和联防互动机制,不断推进本市各级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的建设。
  二、坚持预防为主,提高防范应对能力
  (一)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隐患排查
  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和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风险隐患监测网络。认真组织开展重大传染源、中毒、核和辐射等公共卫生危险因素的调查,建立公共卫生隐患数据库,编制地理信息风险图,准备应对措施,并收录入市卫生应急指挥平台系统进行管理。
  (二)加强卫生应急队伍的组建和装备
  规范应急救治队伍的管理,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根据国家要求和标准,装备国家指派本市组建的国家级综合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加强医疗救援、疾病预防控制、中毒处置、核和辐射处置、卫生应急队伍后勤保障等装备,通过健全规章、协同训练、着力培训,增强应急工作队伍的整体保障能力。
  (三)加强卫生应急管理的培训和模拟演练
  制订卫生应急培训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全面、系统地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开展针对各类卫生应急预案、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技术方案、信息报告规范等应急防范工作的培训。重点是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和专业医疗卫生救援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其应急意识、更新其卫生应急知识。
  加强危险行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把应急防范、风险自救纳入这类人员的培训中,增强风险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和能力。
  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的实施原则,定期组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模拟演练,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程序,提高处置能力。
  (四)加强群死群伤院内救治的规范和指导
  逐步强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后,批量伤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模式,加强医疗机构接收批量伤员后分流、紧急救治、信息报告等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交流合作,研究制定相关的指导性意见。
  (五)加强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
  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加强多部门沟通,争取各方面支持,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物资调度系统,以保证应急处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实物形式适当储备必须的卫生应急物资,并探索建立轮换、补偿机制。
  (六)继续推进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的建设
  搭建全市性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工作基础网络平台,推进多维度、多领域的综合、联动、协作的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市卫生应急信息系统的互连互通,提高各部门之间及时有效的数据交互和信息共享。完成市卫生局卫生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及验收工作,调试和验收配套软件系统。
  (七)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实施卫生应急教育工作
  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定医疗卫生应急教育工作方案,组织编制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救互救的教育手册,积极联系有关部门,以危险行业从业人员及学生为主要宣传对象,提高相关人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紧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八)稳妥、有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迅速开展处置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重点是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严重威胁公众安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健全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流行的处置机制。同时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救灾防病、中毒、核和辐射损伤等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三、提升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加强考核督导和调研评估
  (一)强化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开展基层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活动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专结合、科学防控”,发挥基层社区优势,培育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调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因素。普及卫生知识,协助专业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落实国家和上海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基层突发公共卫生应对工作,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区域努力打造卫生应急示范区。
  (二)加强对区县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评估考核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评估制度,研究制订客观、科学的评估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对事件调查处理的同时,要对事件的处置防范工作进行评估。对区县和各专业条线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实施年度评估考核,内容包括应对准备工作、应急处置情况及信息报告等重点方面。
  高度重视和严肃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加强网络直报,严格报告程序,规范报告内容,突发事件的整个报告要完整,包括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统计分析,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等相关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计信息实行月度和年度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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