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31 生效日期: 2006-12-31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全国第二次副省级城市政府公报(政报)工作协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政府公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公报重要性的认识。  
  政府公报是政府向社会发布政令、规章的重要渠道,是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明确政府公报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标准文本,政府公报是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要切实通过政府公报体现和推进政务公开。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公报发布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工作情况,适应推进依法行政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二、进一步优化市政府公报的内容。
  根据转变政府职能和建设法制政府的要求,2005年9月,对市政府公报栏目和内容等进行了改版和调整。为更好地突出市政府公报的权威性、政务性和实务性,从2007年1月起,市政府公报将开辟构建和谐社会等专栏,进一步扩充政务公开的内容。今后,在市政府公报“工作交流”栏目登载的内容,将作为政务公开专项目标进行考核管理。 ?
  三、进一步调整市政府公报的赠阅范围。  
  目前,市政府公报已在中国哈尔滨门户网站和内部协同办公网设立专栏,各级政府和部门均可在网上查阅下载。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从2007年1月起,将减少向省、市和区、县(市)政府及部门发送纸质市政府公报的份数,逐步扩大向基层和企业的赠阅规模。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