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2007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28 生效日期: 2007-03-28
发布部门: 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本政办发[2007]25号

各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2007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溪市2007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创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构建和谐本溪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根治影响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诸乱现象”,逐步实现“四大转变”(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以管促建方式转变,由临时突击性管理向日常规范化管理转变,由治标管理向治本管理转变,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事后管理向超前管理、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塑造整洁优美的城市形象,创建温馨舒适的人居环境。
  二、管理目标
  2007年城市管理工作主要目标是:健全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综合整治,以“治乱”为重点,以“大街小巷常年干干净净”为目标,实施治本工程,提高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网络体系,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管理格局。
  (二)健全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由市综合执法、规划建设、房产、公安、水务、爱卫委、商业、城区政府等单位和部门参加。联席会议要定期研究城市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其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建立区属专业管理部门、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城市管理机制,坚持管理重心下移,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三、管理内容及标准
  (一)规范道路管理
  1.路段范围
  巩固提高解放路(含站前广场及周边路、八卦路)、峪明路、胜利路整治成果;重点整治平山路、文化路、迎宾路(平山路-环山路)、水塔路;强化管理市府路、东明路、人民路、广峪路、解放二路(市财政局-本溪电业局路段)、永丰商业区及周边路、环球商场和商业大厦及周边路、长江购物广场及周边路、北光路、西芬路、彩屯路、彩北路、本溪人广场及周边路。
  2.管理标准
  沿路商业门脸和建筑物无乱贴乱画;门前无乱停乱放;临路阳台无乱堆乱挂;无沿路摆卖,无违章占道,无乱搭乱建;广告牌匾符合规划及规范标准,整洁、美观,无乱挂条幅和摆放落地灯箱;解放路、峪明路、胜利路、人民路黑色路面全线禁止停车,其它主干路车行道、人行道无车辆乱停、乱放;亮化设施完好并按规定时间运行;市政设施维修及时率和综合完好率达到国家建设部规定标准。
  (二)规范市容环境管理
  1.环境卫生管理
  (1)健全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考核机制,提高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研究解决市民关注的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
  (2)提高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覆盖率,将环境卫生管理延伸到社区、楼院,建立楼院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道路环境卫生常态达标管理,清扫保洁率达到100%,达标率达到97%以上。
  (3)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社区环境卫生责任区,核定“门前三包”责任区。卫生责任区日常管理要做到地段、人员、任务、标准、报酬五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区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
  (4)切实抓好环卫设施的维护、建设和保洁工作。
  2.园林绿化管理
  (1)以创建省园林城市为契机,构筑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文化内涵丰富的高水准、高品位绿地系统。重点抓好道路绿化、园林绿地建设、垂直绿化、山头整治、庭院绿化等,提升绿化档次和艺术品位。
  (2)抓好行道树枯枝死株的修剪管护工作,避免遮挡交通标志、信号灯。解决行道树缺株、死株问题,搞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3)加强巡视,确保绿化区内环境卫生干净。
  (三)规范交通秩序管理
  1.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灯光信号、电子监控等设施。
  2.规范专业停车场、临时停车点,统一标识,达到定点定位,停放有序,坚决制止乱停乱放。
  3.按指示灯停走、按线行驶、各行其道,严禁行人横穿马路、过街不走斑马线等行为。
  (四)景观灯饰亮化管理
  1.城市功能和景观照明管理
  (1)加强夜景灯饰管理。对市区夜景亮化进行充实、调整和提高。今年新增亮化楼体50栋,采用太阳能节能等新技术,在提高档次和品位上下功夫、上档次、上水平,出新品、出精品,做到一路一景,品位高雅,全面提高我市夜景灯光总体水平,提升我市城市形象和档次。同时,加强夜景亮化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开灯率和完好率均在90%以上。
  (2)加强巡视,防止路灯景观亮化设施被盗或损坏,保持亮化设施清洁卫生。
  2.户外广告管理
  (1)清理主干路、繁华地段、高层建筑和墙体上的低劣广告,设置高质量的灯箱、霓虹灯、电子屏幕等广告设施。对到期的大型户外广告,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更换档次更高的广告形式;对空白的大型户外广告位,发布公益广告;对内容陈旧、画面污损、文字残缺的大型户外广告,责令发布单位推陈出新。从严控制过街横幅、布幔空飘、拱门等广告,严禁乱扯、乱挂、乱涂、乱画、乱飘,原则上不再批设各类布类空飘、拱门等广告。
  (2)设置小区公众信息栏,进一步规范小区户外广告设置。
  3.街道景观管理
  (1)按照城市市容标准规定,产权单位对道路上的广告牌、路名牌、公交站牌、指示牌、报廊、邮政筒、电信箱、有线电视箱、电杆斜拉线护套、果皮箱、座椅、花台(坛)、雕塑及候车亭等设施,加强日常保洁和维护管理,及时清理乱贴乱画和拔除废旧线杆。
  (2)对人民路、文化路、市府南街、市府北街、曙光路、水塔路、西芬路、东明路、溪湖路、彩屯路等17条道路两侧楼体进行粉饰。
  (五)重点城区综合管理
  1.窗口单位周边区域管理
  努力打造八卦广场、建设广场、文化广场、丽园、火车站、客运站及星级宾馆等区域的良好形象。
  2.社区环境管理
  (1)清理整治居民小区、楼院的违章建筑以及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切实抓好地面硬化、院落绿化、楼道亮化工作以及生活设施改造,切实改善居住环境。
  (2)加强小区物业管理。
  (3)结合辖区实际,推行每个社区建立一支城市管理综合服务队伍的工作模式,加强日常环境保洁,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
  3.商业区和露天市场、厅室市场环境管理
  (1)管理范围。商业区主要有永丰商业区、环球商场、长江购物广场等;露天市场和厅室市场主要有东明步行街、平四路、西胜、水塔、振华、紫金、五中、群胜、广峪、西芬、武山、高峪、小华山、彩屯、后石、二中等市场。
  (2)管理标准。无店外摆卖、乱搭乱建,门面整洁;落地玻璃窗不得乱贴广告,橱窗设置美观;道路设施保持完好;要设专人负责清扫道路,商业街产生的经营性垃圾要设专门存放处,不得露天存放;无厅外摆卖和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垃圾杂物;牌匾规范;车辆停放整齐;对无证占道商贩(水果摊、修鞋点、烧烤点、卖报点等)清理到位;取缔西胜市场和文化路两侧市场。
  4.建筑施工管理
  沿街施工,要按标准设置围挡;施工渣土及建筑垃圾排放,要实行通行证审批制度;2007年7月1日前完成对大型运输车辆全密封箱盖系统的改装,加强对大型运输车辆箱盖全密封运输的管理;运输车辆上路必须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清运渣土垃圾不得沿街抛洒;施工废水不得外溢;材料堆放要进行苫盖,避免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出入口地面要实施硬覆盖,并且有冲洗车辆的设备,严禁车辆带泥上路和遗撒公共场地。
  5.河道管理
  张家河、溪湖河、福金河等15条排洪沟定期清运,达到水面清洁、河道畅通,无残土垃圾,坡岸整洁,无垃圾杂物。张家河、转山沟、大峪沟、合金沟、电台沟5条河道要设专人清扫。
  6.城乡结合部管理
  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及时查处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等行为。
  7.铁路沿线及两侧区域管理
  (1)加大铁路及铁路两侧环境卫生的清理整治力度,落实铁路两侧环境卫生管理责任。铁路本溪车务段负责清运管辖范围内垃圾及站台废弃物,日产日清,并将垃圾装袋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2)铁路沿线各区政府按照各自责任区域,组织人力集中清理整治铁路两侧(铁路本溪车务段管辖范围以外)环境卫生。
  8.爱国卫生运动管理
  今年4月在全市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对城市建成区内的机关、单位、厂矿、学校、车站、公共场所、生活小区、居民区、部队营区等区、院、楼的室内外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深入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净化、绿化、美化环境。
  (六)执法专项治理
  1.严格规范修车点、洗车点和废品收购点。
  2.加大拆除违法建筑力度,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新建违法建筑。
  3.严格查处非法早(夜)市、摊点群、游商浮贩以及临街设置遮阳蓬帐等妨碍行人通行行为。
  4.严格查处非法挖掘道路、运输撒漏、破坏绿地、露天烧烤等行为。
  5.严格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及执法工作程序,加大对乱倒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
  6.大力治理“三乱”(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问题。
  7.严厉打击非法盗卖各类公用设施、制贩假证等各类违法行为。
  8.严肃查处人行道、车行道乱停乱放车辆行为。
  四、治本工程
  (一)办好文明市民学校,开展文明素质教育。重点培训教育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执法人员、沿街经营业户以及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二)抓好在校生的文明素质教育,培养新一代文明市民。
  (三)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宣传活动。组织新闻单位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导向作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开设城市管理专栏,专栏节目每周不少于一期,刊播公益广告,及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五、组织领导
  为全面完成本溪市2007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市政府成立本溪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市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六、时间安排
  (一)准备动员阶段(2007年2月-3月)。主要任务是制定方案,进行前期准备,召开动员大会,签订责任书。
  (二)综合整治阶段(2007年4月-11月)。主要任务是开展综合整治,启动治本工程,整治任务完成后要进行巩固提高。
  (三)验收总结阶段(2007年12月)。主要任务是组织考核验收,召开总结大会,进行奖惩。
  七、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责任制,明确任务,密切配合
  本溪市城市管理综合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深入实际解决问题,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全力抓好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二)完善行政执法管理体系
  各责任部门对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做到条块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合理划分市、区两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之间的管理权限,住宅小区物业执法权限由各区政府实施管理,充分发挥区级管理优势,调动街道和社区积极性。执法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三)加强保障,确保效果
  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资金保障。市、区两级财政要将城市管理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计划,确保城市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和正常运转。
  (四)实行逐级考核制度
  本溪市2007年城市建设和管理活动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市政府同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年底,市政府将对获得优胜的单位予以表奖,对完不成任务、不达标的单位不予评先。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政府督察室要加强督办和考核。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新闻单位要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各区政府、各牵头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尽快将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关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并制订详细工作方案,报市城市管理综合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本溪市2007年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冮瑞市长
  副组长:张殿纯副市长
  马刚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光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
  李杰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员:李琳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张永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敏市精神文明办主任
  王廉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于宝安市房产局局长
  汪显仁市教育局局长
  王悦武市民政局局长
  张兴东市商业局局长
  刘耀才市水务局局长
  王大成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玉华市爱卫委副主任
  匡清华团市委书记
  王震平山区区长
  王文国明山区区长
  李少平溪湖区区长
  林艾民南芬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本溪市城市管理综合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刚(兼),副主任李士阳(市政府办公厅副局级副调研员)。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