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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06 生效日期: 2007-06-06
发布部门: 河北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冀商运行字[2007]24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生猪屠宰加工行业监管,确保猪肉市场供应与质量安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目的
  今年以来,由于猪源不足,饲料成本上涨,供需缺口加大,各地猪肉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涨。同时,一些地方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有抬头迹象,个别定点屠宰厂管理粗放,猪肉质量有所下滑。一些地方的部分定点屠宰企业参与改造升级的积极性不高,长期停留在手工屠宰加工层次,一直达不到定点屠宰厂的最基本标准。这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就是:加强生猪屠宰加工行业管理,规范定点屠宰厂的设置与生产,进一步提高肉品质量,稳定肉品价格,保证广大消费者食肉安全。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畜牧、卫生、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屠宰管理薄弱环节特别是存在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问题的地区,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强力整治。对“专业村”“钉子户”、涉黑势力和团伙更要一查到底,依法对涉案人员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二)对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组织屠宰管理与执法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定点屠宰企业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一次全面的巡查,重点检查:定点屠宰企业有没有落实“放心肉”公开承诺制,对没有落实的,要督促其抓紧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落实情况,对没有相关制度或没有认真实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企业要给予严厉处罚;对定点屠宰厂的分级情况进行再次核审,对不符合定点条件,特别是达不到我省四级水平的屠宰厂坚决予以关闭,符合定点条件的,由当地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在新换发的定点屠宰许可证上盖章;检查屠宰企业的购销记录,对哄抬生猪收购价格、囤积居奇的屠宰企业要依法查处;检查企业有无检疫、检验和无害化处理台帐及其记录的真实性,确保做好病死猪肉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发现定点屠宰厂生产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一律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三)保障大型屠宰企业的猪源供应。充分发挥现代化大型屠宰企业的主渠道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为其保障猪源。支持和帮助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大型定点屠宰企业稳定成本价格,保证供应优质肉品。
  (四)杜绝劣质肉、问题肉流入市场。全面贯彻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1号),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实行行业归口管理,督导市场建立健全和落实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防止注水肉、病害肉和私屠滥宰肉品流通。
  三、专项整治的时间安排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到9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专项整治的认识。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养殖户,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消费者。商务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监管责任重大,必须对违法违规的屠宰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目前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分级处于关键时期,必须结合分级对定点屠宰厂进行清理整顿。否则,哪个地方出现私屠乱宰,发生肉食品安全问题,分级过后仍存在不符合定点屠宰条件的企业,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把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屠宰管理工作的抓手,严格按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省商务厅将成立督导小组,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情况随时进行实地检查。
  (三)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全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投诉和监督。省商务厅的举报投诉电话为0311-87909750(传真),也可在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网(www.hebtuzai.gov.cn)进行网上举报、投诉。
  (四)建立工作报告与通报制度。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领导机构,安排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于6月15日前上报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成员和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从6月份开始,每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省商务厅。9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的总结报省商务厅。省厅将定期向全省通报各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五)建立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同时协调媒体宣传、报道管理严格、肉品价廉质优的屠宰企业。
  联系人:张立辰 电 话:0311-87909691
  传 真:0311-87909750 E-mail:hbtzgl@163.com
                                                                                                         二00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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