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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02 生效日期: 2007-07-02
发布部门: 陕西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陕教基[2007]36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现将《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日

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一、 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课程标准,进一步更新教育教学观念
  国家课程标准体现了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是教材编写、教学实施和评估考试的基本依据。各地要广泛组织教研人员和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各学科课程标准,进一步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准确把握高中各学科课程的性质、基本理念和设计思路,全面落实高中各学科课程的目标,充分发挥课程的育人功能,加强对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促进学生科学人生观、正确价值观和健全人格的形成。
  高中新课程体系是根据普通高中教育的性质、任务以及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而构建的。在课程目标上,改变了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让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在课程结构上,改变了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的现状,以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形式,构建了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化的课程结构;在课程内容上,精选学生终身学习需要的基础内容,增强了课程内容与社会进步、学术发展和学生经验的联系;在课程实施中,强调学生探究式学习方式的养成,关注学生思维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促使教师探索新的教学方式以及改善自身知识结构;在课程评价上,努力探索新的评价机制,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二、规范开设必修课,灵活设置选修课,努力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体系
  高中新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构成。必修课是全体高中学生必须学习的基本内容,是为保证所有学生的基本学力而开设的课程,旨在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共性。选修课是依据不同学生的特点与未来发展方向,容许学生自主选择的课程。它是为适应学生个体发展差异而开设的,旨在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适应学生的个人爱好和个性特长,拓展学生的视野,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必修课和选修课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新课程在强调学生共性发展的同时兼顾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尊重学生个别差异,允许、鼓励学生个性的充分发展。但在强调学生选择的同时又必须保证一定程度的共性要求。因此,必修课和选修课没有主次之别,选修课不是必修课的点缀与修饰,它是根据课程目标而设置的一个相对独立的课程领域,与必修课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课程体系。各地及学校在课程实施中,不能厚此薄彼,对两类课程都必须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在按计划开设好必修课的同时,从自身教师综合能力、教学水平及条件设施等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场地、设备等资源,尽可能多地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体系,以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多种需求,促进学校有特色的发展。
  三、有效实施课堂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课堂教学是实现课程目标的主渠道。要积极探索课堂教学改革,切实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努力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要更新教学观念,充分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全面落实课程的“三维”教学目标,努力促进 “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有机融合。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引导学生学会选择与主动发展。课堂教学的着眼点应该是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形成“多维互动”的教学氛围,从而使学生的潜能得到相应的发挥,让课堂焕发出生命的活力。教师要特别注意引导学生勇于提出问题,掌握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注重自主、探究、合作式学习,从根本上改变学生被动接受学习的传统学习方式,使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让他们在选择中学会选择,在学习中学会主动发展。
  要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有效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形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多样化和现代化。教师要努力掌握并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改变传统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要了解各种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的特点,趋利避害,根据具体的学习任务,选择合适的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率。
  要依据课程标准,对教材内容进行整合,使学习模块中的每个主题更加鲜明,结构和层次更加清晰,更有利于师生的探究学习和成长。
  要在教学设计中善于从学生实际出发,营造教学情境、设计教学问题并引发学生发现、探究、解决问题,力求在知识呈现方式、内容选择、问题设置、教学活动建议、课型选择、参与社会实践和鼓励学生动手等方面,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四、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加强对课程的质量监控
  教学评价对课程实施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质量监控作用。要建立教学评价体系,重视过程与发展,实现课程评价重点和功能的转变,促进新课程教学顺利实施。
  依据“全面、多元、发展”的评价理念,对学生的学习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充分调动学生、家长、教师、学校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通过学习档案、习作、制作、调查、考试等形式,注重学生学习过程评价;要将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
  努力构建课堂教学评价新体系。按照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活动氛围、学生参与程度、教学效能等基本要素,采用课堂观察法、访谈法、测验法、问卷调查法等,建立课堂教学评价体系,既关注教师的教,又关注学生的学,实现“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双重目标。
  积极引导教师对自己的教学行为进行分析与反思,建立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评价体系。倡导建立教师、学生、家长和管理者共同参与的教师评价制度。
  要加强高中各学科模块学分认定工作。模块学分的认定应由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成绩(单元测试、模块考试)两部分构成。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习档案、习作、制作、调查报告及师生和家长的评语等,主要以材料的形式构成,可占模块学业成绩评定的25%;单元教学评价可以采取考试形式,也可以采用非考试的评价量表让学生进行自我评定,可占模块学业成绩评定的15%;模块教学评价一般采用考试方式,测试的内容应尽可能全面地反映本模块的主体知识,体现学科“三维”目标要求,可占模块学业成绩评定的60%。模块学业成绩的最后评定以等级形式出现,可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达到C等级以上的可获得本模块的学分。
  五、建立和完善课程保障机制,确保新课程教学工作顺利实施
  为确保高中新课程教学工作顺利实施,需要在师资培训、课程资源开发利用、教学研究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努力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师资培训工作是新课程教学工作成败的关键。要切实做好新课程教学师资培训的规划工作,确保新课程实施与师资培训同步进行并适当超前。要坚持 “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将新课程改革的有关内容纳入高中教师继续教育核心内容。要采取岗前培训、校本培训、专业研修、专题讲座等方式,对广大教师进行通识培训、学科培训、校本课程开发培训等,使教师深刻领会课程改革的背景及新课程理念,准确把握高中新课程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积极开发利用课程资源。在有效利用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校内课程资源,通过学校图书馆等各类教学设施中的教育资源、收集网上资源、制作课件、展示资料、制作多媒体教学软件、开发网页和进行远程学习等,精选蕴含学生终身学习所必备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及时体现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要重视校外课程资源的作用,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和学生发展的具体需要,发掘和运用社区及兄弟学校的课程资源,建立经验交流和合作研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要注意有效整合校内外课程资源,力求发挥各种课程资源的优势,为新课程提供有力支持。
  建立并完善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学科教学研究机制。要健全全省学科教研网络,加强各级教研机构各学科教研员的配备。教研人员要深入教学一线,注意研究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全局性问题,及时发现并总结、提炼和传播教师在课程改革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和智慧,重视研究和解决新课程推进中遇到的实际教学问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专题研究,为学校实施新课程提供有效的专业支持。要充分发挥学校教科室、教研组的作用,积极开展新课程校本教学研究。要加强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促进教师教学研究能力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推动高中新课程改革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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