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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石家庄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市投融资平台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08 生效日期: 2007-06-08
发布部门: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石政函[2007]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保障我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建设,企业化运作国有资产,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确定石家庄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发投公司)为我市投融资平台。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发投公司负责承担建设、运营和管理我市参与省部合作的京石、石郑、石太等高速铁路项目,启动五大基地等市重点项目的建设。
    二、由市发投公司整体运作市政府预算内建设资金、重点项目资本金,并担当出资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市政府委托市发投公司担当国家开发银行的承贷主体和还贷主体,代表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洽谈投资合作并负责具体运作。
    四、市发投公司负责在市政府的安排下管理石家庄市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统一负责贷款项目的审定、申请贷款、偿还贷款等事宜

二○○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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