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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在全省星级饭店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06 生效日期: 2007-07-06
发布部门: 浙江省旅游局
发布文号: 浙旅政法[2007]95号

各市旅游局(委)、义乌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有关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开展星级饭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省星级饭店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星级饭店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解决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旅游重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旅游安全进一步平稳。
  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3、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外包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搭建情况,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情况。
  三、实施步骤
  1、自查自改阶段。7月25日前,各星级饭店完成对本单位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2、检查阶段。8月5日前,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各星级饭店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进行督查,并做好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总结;
  3、督查阶段。8月上中旬,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地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抽查部分星级饭店。
  4、“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份,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星级饭店组织“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星级饭店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要认真做好督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星级饭店认真整改。要加大监督力度,动员职工群防群治,确保此次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切切实实效果。
  各地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报表请于8月10日前报我局政策法规处。

二○○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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