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规范治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27 生效日期: 2007-06-27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并政办发[2007]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推进整治非法用工和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成果,做好企业用工规范治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打击非法用工,解救被拐民工”专项行动是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在前段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企业用工不规范问题,小企业中普遍存在的拖欠工人工资、超时加班、工作生活条件恶劣等损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的违法现象认真规范治理,对照省八条标准,逐条落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二、做好规范治理
  (一)加大排查摸底工作力度。
  工商部门负责于7月5前提供已注册或在排查中发现的未注册的各类企业名单;公安部门于7月10日前向所有外来务工人员发放《暂住证》;劳动保障部门深入各类企业摸排,详细掌握企业用人情况,督促其于7月10日前完成劳动用工备案。各职能部门要联合行动、协调配合,责令存在问题的企业责限期整改。问题严重、拒不及时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直至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二)将规范治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对已排查的企业,要按照省八项要求逐一落实完善;发现的问题要有记录、有处理意见和结果;对各类企业要边检查、边整治、边规范,不留死角,不殉私情,不姑息纵容。对合法企业存在的劳动用工问题,治理整改,尽快完善;对非法企业,坚决取缔,做好善后工作。
  (三)建立企业用工长效管理机制。各县(市、区)、各部门在专项工作中要完成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责任,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把规范治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四)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打击非法用工和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目的意义,深入发动群众,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维权渠道,鼓励群众对非法生产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企业进行举报;对企业负责人和务工人员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和务工人员维权意识。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