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穗国税函[2007]333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我省2006年第十一批和2007年第一至第四批软件产品名单的通知》(粤国税函〔2007〕269号)转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
2007年6月12日
附:关于下发我省2006年第十一批和2007年第一至第四批软件产品名单的通知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经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审查批准并报国家信息产业部登记备案,我省2006年第十一批和2007年第一至第四批共304件软件产品已确定,现将名单(见附件)下发给你们。请各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省局《关于下发广东省软件产品名单的通知》(粤国税函〔2001〕4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及时落实有关软件产品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