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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07年北京市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04 生效日期: 2007-06-04
发布部门: 北京市粮食局
发布文号: 京粮发[2007]63号

各城近郊区商务局、远郊区县粮食局、总公司、京粮集团、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全国普法办印发《二○○七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国粮政[2007]83号),结合本市粮食系统普法情况,市局制定了《2007年北京市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七年六月四日
2007年北京市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7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二年,也是国务院颁布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关键年(第三年)。根据全国普法办印发《二○○七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国家粮食局印发《2007年全国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相关精神,结合本市粮食工作的实际,我局制定2007年北京市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继续贯彻《纲要》精神,围绕北京市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全面实施《北京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把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为普法工作主线,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全市粮食系统普法宣传各项任务。
  (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粮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等规定,全力提高本市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能力,不断增强粮食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提高全行业依法行政能力、依法管粮的观念、提高办事效率和自觉性,面向全社会引导和规范粮食经营者行为,取得大众的理解、支持和监督,不断完善本市粮食流通法律法规体系,稳定粮食市场秩序,保障粮食消费安全。
  二、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一)继续推进《纲要》的宣传,认真执行《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围绕本市粮食流通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以“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特别是广泛开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法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落实本市粮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本市粮食系统法制建设,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依法经营粮食,保障消费安全”为主题,通过发放宣传画、组织答题知识竞赛和征文等形式,做好《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的宣传活动。宣传对象主要以粮食经营者为主,重点宣传粮食经营规则,以增强从原粮收购到成品粮销售各环节粮食经营者合法经营的意识,规范粮食市场秩序,保障粮食消费安全。
  (三)继续做好《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北京市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制度》等相关配套办法(制度)的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不断提高地方储备粮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水平,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完好。
  (四)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响应党委、政府的号召,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宣传学习活动,促进新颁布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三、法制宣传教育具有针对性
  (一)加强本市粮食系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市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局机关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考核等制度。
  (二)加强《公务员法》宣传。以各种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活动,规范公务员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公务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三)在落实本市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搞好培训工作,不断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行为,接受大众监督。
  (四)对本市粮食供求、粮食价格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坚持正面宣传和正确引导。特别是加强对粮食经营者的法制教育,促进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形成规范有序的粮食流通秩序。
  (五)加强实施本市粮食政务公开、贯彻行政许可法,做好本市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军粮供应资格管理和退耕还林工作。
  (六)积极推动全市粮食流通立法工作,加大本市粮食行政管理力度。把《北京市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立法研究作为我局今年“五五”普法工作重点之一,加紧对《纲要》的继续贯彻落实。
  (七)加强《行政复议》的宣传和培训力度,重点宣传维护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种粮农民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成效和作用。加大粮食行政复议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行政复议人员培训,为我市粮食行政复议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四、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注重宣传的对象和实效性利用本系统、本单位及社会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粮食系统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做好本市粮食系统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用法宣传培训。(全年)
  1.通过组织研讨(座谈)会形式对市局机关领导进行行政复议宣传活动,研究增强本年度粮食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和建立本市粮食行政复议工作长效机制。(第一季度)
  2.继续做好全国粮食系统“四五”普法典型的宣传,传达落实2007年本市粮食系统普法宣传要点。(第二季度)
  3.以培训讲座形式对市局机关全体公务员进行行政复议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宣传。(第二、三季度)
  4.以考核形式加强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形式可以多样,比如以问卷答题等形式。(全年)
  5.以看录像(讲座)形式对市局机关全体公务员进行《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北京市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制度》培训。(第三、四季度)
  (二)落实行政许可宣传工作。做好建设现代粮食市场体系,依法规范粮食市场准入制度,维护本市正常粮食市场流通秩序;做好粮食收购、军粮供应等行政许可管理及后续监管工作;做好退耕还林农户的粮食供应工作。(全年)
  (三)按照市政府、国家粮食局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北京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贯彻《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等,特别是重点学习与2008年奥运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纲要》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奠定扎实的法律基础。(全年)
  (四)做好“12.4”全国普法日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宣传。(第四季度)
  五、注重调研,深化本市粮食系统依法治理工作
  (一)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调研。结合本市粮食流通工作中心开展研究,针对所在区域人员特点,把宣传活动的重点放在基层,落实到乡镇,让农民重视粮食法规;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新途径、新方法,为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支持。
  (二)根据国粮政[2005]55号文件要求,加强对依法行政的典型宣传,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推广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指导作用。
  (三)以调研的形式做好执法、立法宣传。对《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调研,对《北京市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结合实际,继续进行立法调研,切实落实《纲要》的宣传。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不断完善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职责明确,以保障普法各项任务落在实处。
  (二)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粮食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水平,粮食行业的每位工作人员都是普法的对象和法律的宣传者,要充分认识普法的重要性,积极参加市局机关组织的各项法制培训,为首都市民提供优质的粮食法律服务。
  (三)继续加强本市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实行对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提高粮食行政管理队伍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普法宣传阵地的建设。可以充分利用现场咨询、报刊、网络、板报、横幅等,广泛宣传粮食法律法规,通过北京粮食网等网站开辟主题新颖、管理完善的法制宣传栏目。
  (五)继续落实普法工作经费。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局每年申请落实相应经费,专款专用,保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北京市粮食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广禄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爱华  党组副书记
        朱 雷  副局长
    成 员:刘淑英  政策法规处处长
        许世才  办公室主任
        阎维洪  储备处正处级调研员
        王 玲  市场管理处处长
         陈 哲  老干部处处长
         闫竞新  人事处处长
    高惠茹  财务基建处正处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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