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酿造公司已出售职工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划转实富公司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01 生效日期: 2007-06-01
发布部门: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重庆市酿造调味品公司
  你司《关于移交已出售职工住房及公共维修基金的请示》(市酿发〔2007〕21号)收悉,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继续委托重庆市商业委员会行使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权的复函》(渝国资函〔2006〕48号)和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直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及现行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将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已出售职工住房公共维修基金1194305.42元(包括本金966682. 47元及利息227622.95元)无偿划转重庆实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其相应职工住房移交重庆实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以后逐步移交社会化管理。
  二、接文后,请按有关规定及时完毕相关法律手续,并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相关帐务的调整。
特此批复

二○○七年六月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4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