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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闵行区为市社区建设示范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29 生效日期: 2007-05-29
发布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
发布文号: 沪民基发[2007]35号

闵行区民政局:
  闵民[2007]24号文收悉。经检查验收,我局认为,你区对社区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各项工作制度比较完善,“党的领导有力,行政管理有序,各方广泛参与,人民安居乐业”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经研究,同意你区创建成市社区建设示范区。望你们进一步以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社区建设,不断提升社区建设整体水平。
特此批复。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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