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民基发[2007]35号
闵行区民政局:
闵民[2007]24号文收悉。经检查验收,我局认为,你区对社区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各项工作制度比较完善,“党的领导有力,行政管理有序,各方广泛参与,人民安居乐业”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经研究,同意你区创建成市社区建设示范区。望你们进一步以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社区建设,不断提升社区建设整体水平。
特此批复。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闵行区民政局:
闵民[2007]24号文收悉。经检查验收,我局认为,你区对社区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各项工作制度比较完善,“党的领导有力,行政管理有序,各方广泛参与,人民安居乐业”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经研究,同意你区创建成市社区建设示范区。望你们进一步以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社区建设,不断提升社区建设整体水平。
特此批复。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