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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实行市委、市委办公厅文件无纸化传输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27 生效日期: 2007-04-27
发布部门: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宁委办发[2007]23号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
  去年全市电子公务平台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后,机关办公效率显著提高。为确保公文及公文传输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今年上半年全市电子公务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引进部署了版式文件和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系统。市委及市委办公厅下发文件,各区县、部门和单位上报材料,以及办事、办会等,均可在电子公务平台安全实现。为此,经市委领导同意,从下月起,市委办公厅开始与各区县、部门和单位之间实行公文无纸化传输。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自5月1日起,正式实行公文无纸化传输。市委及市委办公厅下发的非涉密文件、会议通知以及其他公文等,均通过电子公务平台以CEB版式下发,纸质件停止发放;其中普发文件不加盖电子印章,非普发文件加盖电子印章。
  2、各区县、部门和单位上报的所有非涉密公文(含报市委的请示、报告和送市委办公厅的各种简报、材料等),均在电子公务平台报送,纸质公文不再需要报送。自5月1日起,市委办公厅原则上不再受理纸质公文。涉密公文以同样方式通过全市党政机关涉密公文传输平台进行交换,具体管理办法另行通知。
  3、在全市电子公务平台中启用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可以确保公文传输安全、合法和规范、有效。单位证书和电子印章已配发给各单位,请落实专人保管和使用。电子印章视同实物印章使用和管理,具体规定将在近期下发。各区县、部门和单位通过电子公务平台向市委及市委办公厅报送公文时,须将原文件格式转换为CEB版式文件,并根据需要加盖单位党政电子印章。
  4、各区县、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用于报送和接收电子公文的政务网终端和涉密网终端都必须按时安装到位,正常运转。要保证每天2次登录全市电子公务平台,及时查看和接收市委、市委办公厅文件、会议通知等公文。要引导全体工作人员转变办公方式和工作习惯,更新知识储备。要重点加强信息化知识培训,提高电脑和网络应用技能。要抓紧推进内部信息化建设,尽快建成内部办公网络,实现内部办公的全过程无纸化。单位领导同志要带头使用电脑和上网操作。市信息办要根据全市实际,做好有关服务和推进工作。
  公文无纸化传输是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各区县、部门和单位要从全市大局出发,重视并切实做好这一工作。要将单位内部信息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计划并认真加以落实,从而为加快实现全市机关的无纸化办公做出努力,为提高全市机关的行政效能做出贡献。

2007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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