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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招募2007年市卫生局便民利民实事项目“建立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定点医院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19 生效日期: 2007-04-19
发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沪卫疾控[2007]46号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市级医疗机构:
  根据2007年卫生系统便民利民实事项目,在本市市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4个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构建覆盖全市的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网络,建立一支训练有素、反应快捷、多学科共同协作的会诊抢救专业队伍,以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现根据便民利民实事项目的要求,请各有关医疗机构对照实事项目准入标准(附件1),以自愿为原则向我局进行资格申报(附件2、3)。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30日止。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结合布点要求,经专家评审,确定定点医院名单,并于6月10之前由市卫生局公布4个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定点医院名单。
  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定点医院申报表请报送:上海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处(北京西路1477号)。
  联系人:郑敏电话:62897000―89011
  邮编:200040 e-mail:zhengmin@smhb.gov.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
二00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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