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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13 生效日期: 2007-04-13
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济政办字[2007]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四月十三日
2007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7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要求是: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全面推进应急体系建设,继续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重点做好以下8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一)组建市政府应急办。按照市政府第86次市长办公会议和市编委《关于设立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批复》(济编发〔2007〕1号)精神,抓紧组建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二)积极推进县(市)、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督促指导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工作,力争各县(市)、区政府应急办事机构于今年6月底前挂牌成立。
  (三)整合各类应急管理机构。对全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等进行整合规范,统筹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
  (四)建立应急管理专家组。建立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处置过程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
  二、继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济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加快各级各类预案编制进度。在目前市级专项预案基本编制完毕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快县(市)、区级总体预案和市级部门预案的修订和编制工作,加强基层应急预案建设,积极推进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基层单位预案制定。力争到2007年底,县(市)、区级总体预案、市级部门预案制定率达到100%;企业预案制定率达到80%;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庄、学校预案制定率达到60%以上;各大型集会、会展等活动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相关预案要互相衔接、不留空档,预案设置层级分明、科学规范,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
  预案编制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做法,广泛听取专家、管理部门和基层群众的意见,不断提高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18号)精神,建立健全我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一般和较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在2小时以内如实向市政府报告;重大和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向市政府如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5小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应急机构建设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完善值班设施,安排专门值班人员,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市政府应急办要加强对应急值守工作的指导,加强调度检查,对制度不落实、设施不完备的单位进行通报,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做好应急预测预警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隐患排查和分析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一)做好隐患排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对本行政区域、业务范围内的重要危险源、隐患点登记造册,对山体滑坡地段、安全生产危险源和群众聚集地等加强隐患排查。针对不同季节和行业的特点,及时研究形势,分析隐患,制定对策。
  (二)加强分析研判。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制度,加强分析研究,及时总结处置经验,密切跟踪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有针对性地提出科学的处置建议,不断提高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三)完善预警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预测预警的规定,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不断提高监测预警工作的规范性和程序性。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通讯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及时向广大群众发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
  五、全面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一)启动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200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国家、省、市应急平台的应急指挥场所和基础支撑系统建设的要求,加快启动我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演练,改善技术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组织和培训动员,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三)加强应急救援物资管理工作。建立县(市)、区和基层单位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加强市、县两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工作中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
  (四)搞好预案演练工作。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要求,进一步搞好各级各类预案演练工作,计划在今年内组织3-5次专题预案演练。
  六、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应急预案宣传工作。配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发布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我市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应急工作的认识,增强全民防灾、减灾、避险、自救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应急科普知识宣传工作。通过印发综合性的应急常识宣传手册、建立应急宣传网站、开辟应急常识宣传专栏、举办应急知识有奖竞答等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应急常识,努力做到应急常识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全民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良好局面。
  七、加快完善应急管理规划体系
  按照国家和省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求,组织编制我市应急管理工作五年规划,今年6月底前主要做好规划制定的准备部署工作,力争年底前形成《草案》。一是在充分调研和分析应急体系现状及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和省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广泛吸纳专家意见,提高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应急保障等方面的能力。二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效率,实现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信息、队伍、装备、物资等方面的有机整合,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三是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八、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搞好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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