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扬府办发[2007]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软件正版化是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发展民族软件产业的基础工作,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是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国家信息化的重要动力。省政府从实现率先发展、建设法治江苏的大局出发,对全省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县级党政机关必须在2005年前后实现软件正版化。我市各地及相关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了自查上报任务,江都市政府还组织实施了核查统计,制定了整改方案。但相对于上级的要求,大部分地区没有按时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的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影响了扬州社会经济信息化的大局。为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抓紧完成县级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把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作为今年的最主要工作抓紧实施,确保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实现所有机关单位计算机使用正版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的目标。
2、各县(市、区)要在6月底前完成县级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统计、核查任务,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软件采购资金;要在9月底前基本完成软件招标采购任务,年底前安装调试完毕。
3、县(市、区)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过程中要注意按需投入和精简节约,讲究成本效益,防止铺张浪费;要坚持集中招标,择优采用,积极贯彻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优先选用国产软件。
4、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具体工作由版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地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在县(市、区)版权局(文化局),负责软件正版化的日常工作。
5、市财政、版权、信息化等部门要及时指导、督促县(市、区)相关部门做好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在今年第四季度组织对各县(市、区)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二OO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