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港青州作业区8号泊位项目设备购置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16 生效日期: 2007-01-16
发布部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闽发改交能[2007]43号

福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福州港青州作业区8#泊位相关问题的补充请示》(榕发改工[2006]76号)及有关附件悉。我委2006年10月以闽发改交能[2006]850号文核准福州港青州作业区8#泊位项目申请报告,原申请报告未包含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的设备购置内容。根据项目实际运营需要,经研究,同意购置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轨道式集装箱龙门吊等设备41台(套),其中进口设备622万美元,国产设备3776万元(具体购置设备清单见附表)。设备购置费用包含在项目总投资中,其他核准事项不变。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