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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委托秀山县物价局制定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09 生效日期: 2007-01-09
发布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渝价函[2007]6号

秀山县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请求授权制定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及安装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秀山价文[2006]6号)收悉。鉴于你县天然气购进方式有别于其它城市燃气企业,为便于你县因地制宜实施价格管理,经我局研究,同意委托你县制定和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秀山县物价局应根据《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当地天然气价格形成实际情况制定你县天然气销售价格,具体价格标准报市物价局备案。
  二、燃气安装服务收费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在区县,你县天然气安装服务收费标准由你局依法实施管理。
二○○七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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