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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枣庄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24 生效日期: 2006-12-24
发布部门: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枣政办发[2006]8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控体系,规范投资管理,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建立枣庄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总召集人:张宝民(副市长)
  召 集 人:岳德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建国(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韩 松(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  震(市经贸委副主任)
  姜  山(市建委副主任)
  刘吉忠(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汉斌(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张守信(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华勤(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薛宝政(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增方(市统计局副局长)
  刘吉运(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褚衍民(市银监局副局长)
  谢运深(市安监局副局长)
  邵士忠(市规划局副局长)
  刘志华(市重点项目办副主任)
  联席会议负责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强投资宏观调控、保持投资平稳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枣庄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和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
  (一)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和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政府一名副秘书长和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主要职责是:确定会议议题,主持联席会议,提出属于联席会议职能范围内的议题和其他需召集人确定的事项。总召集人可委托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建委、市监察局、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市重点项目办等部门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县级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市发改委一名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中的关系。
  (二)市发改委牵头负责联席会议的全面工作,并承担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督办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研究分析投资形势,通报投资管理情况,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对全市投资运行和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协调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重点建设项目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规模以上新开工项目从产业政策和立项审核方面把关,协调落实重大项目审批事项。
  (三)市经贸委负责研究提出全市技改投资管理建议,负责技改项目产业政策和立项审核,具体负责技改重点项目的分析调度和管理工作。
  (四)市建委根据建设规划等方面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的措施建议,协调落实重点项目施工许可等方面手续,负责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分析调度工作。
  (五)市监察局随时掌握了解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相关事宜,对市政府和联席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六)市外经贸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外商投资管理建议,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项目的分析调度工作。
  (七)市财政局研究提出财政政策建议,对政府预算内投资的重点项目的资金拨付使用进行监管。
  (八)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建设项目用地管理方面的措施建议,研究分析全市用地情况和土地市场运行情况,协调落实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事宜,对违规用地项目提出处理意见。
  (九)市环保局根据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研究提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方面的措施建议,研究分析全市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协调落实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事宜,对违规建设项目提出处理意见。
  (十)市统计局根据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定期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供分区(市)投资完成情况和规模以上新开工项目情况以及联席会议需要的统计数据,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提供数据保证。
  (十一)市人民银行负责研究分析全市金融形势,督促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扶优限劣,优化信贷结构。
  (十二)市银监局负责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监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严格信贷资金准入手续,加强信贷管理,防范信贷风险。
  (十三)市安监局负责对煤矿和矿山建设项目从安全管理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市规划局负责协调落实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定点等方面手续。
  (十五)市重点项目办负责筛选、呈报省重点项目,筛选、确定市重点项目,调度投资千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召集。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联席会议主要负责人签发后印发有关方面落实,同时报市政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固定资产投资有关问题,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处理投资管理中需要各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提出会议议程,组织会务,编写会议简报和纪要;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协调处理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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