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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关于轨道交通路网票制票价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30 生效日期: 2007-09-30
发布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发布文号:

 为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在城市公共交通中的骨干作用,鼓励市民优先选择轨道交通出行,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本着实行公交优先、坚持低票价政策的原则,经市政府批准,本市轨道交通执行新的票制票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地铁5号线开通试运营之日起,本市轨道交通全路网(不含机场轨道交通线)实行单一票制,票价为2元/人次,即乘客乘坐轨道交通一次出行,不论乘坐距离长短和换乘次数多少,使用一卡通卡或现金购票,均为2元/人次。同时取消地铁专用月票卡。
  二、地铁专用月票卡过渡办法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地铁专用月票卡2007年11月份的充次;自2007年10月25日起停止地铁专用月票卡2007年10月份的充次。
  (二)已完成2007年10月份充次的地铁专用月票卡,可使用到2007年10月31日,11月1日起地铁专用月票卡月票功能停止使用。
  (三)地铁专用月票卡月票功能停止使用后,可作为普通卡继续充值使用,不需退换。
  特此通告。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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