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娄烦县2006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07 生效日期: 2006-11-07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并发改地区字[2006]353号

娄烦县发改局:??
  按照晋发改赈发[2006]658号“关于下达山西省2006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要求,现转发下达你县2006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下达你县2006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总投资649万元,其中中央以工代赈资金为3 08万元(含劳务报酬90万元;项目管理费8万元),地方配套341万元(省养路费配套60万元;县 配 套281万元)。在上述投资中,用于南川河节水灌溉工程560万元,其中中央以工代赈资金300 万元,县配套260万元;用于圪塔上至走马湾道路建设81万元,其中省安排养路费60万元, 县配套21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项目管理费8万元。
  二、抓紧安排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编制实施方案要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投 资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和投资,要与批复的可研内容 相一致。实施方案尽快报市发改委审批,并报省发改委备案。
  三、严格落实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政策。在计划执行过程中,你局要积极组织当地贫困农民参 加工程劳动,并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下达计划中所列的劳务报酬额度,及时、足额发 放到参加工程建设的贫困农民手中,不得拖欠、克扣,更不得挪作他用。
  四、你局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的规定,搞好项目公示,强 化和完善工程质量的各项责任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按计划落实县配套 资金,并积极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实施、建设的检查、监督、验收和审计 工作。

二OO六年十一月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