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0-17 生效日期: 2007-10-17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07]1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年第4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年第1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
  我市地处北亚热带边缘,四季兼受西风带、副热带和热带天气系统的影响,天气复杂多样,气象灾害频繁。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和威胁。我市人口众多,经济发达,社会繁荣,一旦遭受重大气象灾害,将会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和影响。因此,加快气象事业发展,切实增强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生活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紧紧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制定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进一步增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快气象综合监测体系建设。气象综合监测体系,是提高天气、气候预报准确率的基础。由于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全市气象综合监测体系还不健全,现有气象监测站点的设置密度、自动化程度和观测内容还不能满足各类天气系统监测和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需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加强气象综合观测系统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国家与地方综合气象监测网络,重点加强两江(长江、水阳江)、两湖(固城湖、石臼湖)、两河(滁河、秦淮河)、防御气象灾害脆弱区、主要战略经济区、重要交通干线和枢纽等地区灾害性天气监测网和中小尺度天气加密观测系统建设,增加站网密度,不断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气象部门要组织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加快建设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气象有关的大气、水文、生态环境等监测数据的信息共享。
  (二)增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的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加快气象业务建设,不断完善市、区县两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加强灾害性天气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强台风、暴雨、大雾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龙卷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事件的实时动态分析、风险分析和预测预警,切实提高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的服务能力。
  (三)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加快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优化和改进现有发布渠道,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建立可覆盖全市的预警信息综合发布系统,达到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的目标。要进一步完善气象手机短信预警发布系统,扩充城乡电子显示屏发布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与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发布渠道相结合,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在学校、医院、社区、高速公路、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或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警报器等具备及时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功能的设施,努力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加快实施手机短信小区广播,对具有有线广播系统(农村大喇叭)的镇街开展短时强对流天气预警信息等发布工作,增强局地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面向农村的气象信息服务,因地制宜地解决好基层及偏远地区预警信息不畅的问题,最大程度地减轻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认真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各区县要按照国家防灾减灾有关规划和要求,统筹考虑当地自然灾害特点,组织气象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发生的气象灾害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情况,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区域灾害分析评估,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
  (二)抓紧制定、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应急预案。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特点,依据有关法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任务、措施、推进机制和部门职责,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要加强《南京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成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负责实施组织指挥,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加快制定台风、城市突发大暴雨、暴雪和浓雾等分灾种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流程,编制工作手册。各级水利、广播电视、通信、电力、农林、交通、公安、国土资源、民政、财政、经济综合(发改委、经委)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同时,各区县要抓紧制定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加强预案动态管理,提高预案可操作性,经常性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三)加强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等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医院、敬老院、监狱及其他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各级气象部门要按国家规定的防雷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加强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设施或场所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完善建筑物、设施和场所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要加快移动气象台建设,充分发挥移动气象台在应对重大灾害性天气和突发公共事件(如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安全事故、重大自然灾害)中应急气象保障服务作用,为各级政府启动和终止各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防灾减灾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和建议。
  (四)认真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各级气象部门要依法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对气象灾害作出风险评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
  (五)加快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应急队伍建设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要明确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原则上在明年汛期前落实到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队伍,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的办法,提高气象灾害的志愿服务水平。同时,对相关人员要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更新和补充技术装备,提高应急人员和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市级气象部门要加快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农业抗旱、生态环境改善和社会重大活动气象保障中的作用。各区县要根据防灾减灾需要,建立统一协调的指挥和作业体系,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气条件,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缓解水资源短缺、改善大气质量和减少森林火险提供服务。各级气象部门要根据地方需求,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及科学技术研究,努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防灾减灾效果。
  (七)提高气象灾害抗灾救灾能力。在气象部门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后,各区县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分析预警灾害对本地区、本领域的影响,按规定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具备实时传播能力的新闻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在接到重大或突发性天气气候警报后,要即时增播或插播,确保受影响群体及时知晓。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滑坡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查险排险,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并妥善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要加快气象灾害保险和再保险等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气象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气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重、特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确定气象灾害等级、性质及发展趋势,为组织减灾救灾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四、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责任制。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健全灾害信息共享互通机制,加强灾害应对工作的协调联动,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格局。气象、农林、水利、交通、安监、公安、民政、卫生、广电、环保、国土资源、海事、民航、旅游等部门和单位,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二)加大气象灾害防御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气象防灾减灾的需要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强全市重大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三)提高气象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要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多渠道的气象科技投入机制,加强对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机理、预报及防御等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积极开展适合我市特点的精细化数值模式、数值预报产品释用技术、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技术、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及防御应急服务等关键技术的研究,以及气候变化引发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的研究,切实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测准确率。
  (四)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法制和标准化建设。要加快完善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气象灾害防御相关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力度,依法对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信息发布与传播、雷电灾害防御等工作进行监管和监督。同时,加快行业、地方气象灾害以及防御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和修订,促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五)不断增强全社会对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要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建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利用现有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宣传阵地,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等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切实增强全社会对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
二00七年十月十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