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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09 生效日期: 2006-10-09
发布部门: 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孟政办[2006]76号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孟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九日

孟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为“新农合”)筹资工作,进一步扩大新农合覆盖面,确保新农合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认真总结2006年开展新农合筹资的经验,继续在全市11个乡镇办事处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合制度,确保2006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2007年新农合筹资工作,2007年元月1日按时启动新一年度的补偿程序。同时,在2006年参合率91.07%的基础上,2007年全市农业人口参合率达到93%以上。
  二、基本原则
  由各乡镇、办事处统一组织,各行政村具体负责,在农民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入户并签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合同书》,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注册登记表》,以家庭为单位收缴参合农民每人每年10元(也可采取其它符合农民意愿的缴费方式,如鼓励村办企业或村两委资助等),并出具《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收据》。在整个筹资过程中,严禁强迫乡镇卫生院或乡村医生代缴,坚决杜绝强迫农民贷款缴纳基金及向农民摊派等现象。
  三、实施步骤
  筹资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召开动员会(2006年10月9日―10月11日)。
  市新农合筹资动员会以后,各乡镇、办事处务必于10月11日前召开由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小组长及群众代表等参加的动员大会,讲解新农合政策、布置筹资工作。同时,要将宣传发动工作贯穿始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宣传单、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农合制度的重大意义以及给广大参合农民带来的实惠。重点把新农合制度的管理办法、筹资比例、报销比例等相关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农户充分了解新农合制度的意义和好处。
  第二阶段:筹集基金(2006年10月12日―10月30日)。
  1.各乡镇、办事处负责基金筹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组织各村委会负责以家庭为单位加入新农合,填写合作医疗服务合同书、登记表,收取个人应缴费用,统一上缴到乡镇办事处财政所,由财政所统一上缴市财政转入专用帐户。要做到签订服务合同书,填写入户登记表和收缴个人费用同步进行,集中汇总。
  2.市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合管办”)乡镇办事处派出机构将农民合同书和参合农民注册登记表及时汇总上交市合管办,由市合管办进行审查复核,签发参合农民就诊证。并将就诊证转至各乡镇、办事处。
  第三阶段:数据录入(2006年11月1日―11月20日)。
  市合管办将已登记注册的参合农民有关数据录入微机,并将所录入的数据及时反馈到各乡镇办事处进行复核,确保数据无一差错,最后核实07年我市参合人数。
  第四阶段:就诊证发放(2006年11月21日―11月30日)。
  各乡镇、办事处接到就诊证后,要积极组织、督导各村组做好就诊证发放工作。在发放参合农民就诊证的同时,要认真细致地复查、核对参合人数、参合人员的基本情况、合同书及就诊证,及时消化存在的问题及矛盾,确保在11月30日前将就诊证准确无误地发放到参合农户手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办事处要充分认识推行新农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亲自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安排,班子成员要分包到片,机关干部要分包到村。要切实把筹资工作当作一项为农民谋福利、办好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工作中要尊重农民意愿,严格执行政策,采取多种方式,体现人性化筹集,实现多元化筹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采取多种方式集中时间进行宣传。各乡镇、办事处要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广电局要开辟宣传专栏,拉播滚动字幕。《焦作日报孟州版》要开辟专栏进行宣传。卫生局要组织有关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宣传方式要灵活多变,宣传内容要丰富多彩,做到政策宣传和群众身边享受新农合补偿的真实事例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和阶段性工作宣传相结合,充分调动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三)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市卫生部门要组织好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积极配合乡镇、办事处开展筹资工作。农业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动员、引导工作。发改委、财政部门要做好农村合作医疗经费的预算、拨付、管理,做好农民筹资的收缴,并按照实际参加人数及时将配套资金划入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帐户。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好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市民政局要做好农村五保户、困难户的医疗救助,将全市低保户个人应缴费用于10月15日前及时划拨到新农合专用帐户,保证使其能享受新农合的补偿政策。计生部门要解决独生子女困难户的参合问题,及早落实费用。市合管办要做好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督促检查、基金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及时通报各乡镇、办事处的筹资进展情况,确保筹资工作圆满完成。
  (四)建立机制,狠抓落实
  对新农合筹资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办事处,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对违反新农合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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