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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29 生效日期: 2006-09-29
发布部门: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莒南政办发[2006]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农业机械化是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物质技术保障,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有着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全县农业机械化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县农机总动力已达到76.9万千瓦,农机总值达到2.7亿元,农用拖拉机达到5.2万台,各类配套机具达到9.6万台(套),为全县农业生产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全面提高我县农业机械化水平,更好地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农林牧渔及农产品加工机械协调发展,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加快发展,高效、低耗、节能、环保机械全面发展。到2010年,全县农机总值达到2.85亿元,农机总动力达到81.5万千瓦以上,拖拉机达到5.6万台,配套田间作业机械达到10.68万台(套),全县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82%以上。
  二、着力调整农业机械化发展结构和布局
  在装备结构上,重点抓好“四个调整”。即调整大中型机械与小型机械、动力机械与配套机械、常规机械与高技术型机械、种植业机械与其他农村各类机械的比例,逐步形成一个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农业机械装备新框架。
  在生产结构上,着力促进“四个转变”。即由抓农田作业主要环节的机械化向农业生产全过程机械化水平转变,由主要抓种植业生产机械化向农林牧渔业生产机械化转变,由抓农业产中机械化向产前、产中、产后机械化转变。
  在发展布局上,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逐步形成区域发展优势。平原地区主要发展小麦、玉米、水稻、蔬菜等机械化生产;山地丘陵地区主要发展花生、薯类、果品、黄烟等机械化生产。
  三、切实抓好农机科技创新和新机具示范推广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大农机科技创新示范工作力度,加快创新示范成果的推广应用步伐。要充分发挥农机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强农机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广大农机从业人员接受和应用新技术、新成果的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一是抓好玉米机收和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要把玉米收获机械化作为全县“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点,集中力量实行重点突破。要突出抓好保护性耕作示范基地建设,要建立示范乡镇,每个乡镇都要建立示范点,通过召开现场会、演示会,实施辐射带动,推进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的全面推广,同时大力推行玉米联合收获、秸秆还田和小麦免耕播种“一条龙”作业,实现玉米机收与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的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二是抓好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主要在水稻育秧、整地、插秧和收获机械化方面搞好示范推广,尽快实现水稻大面积生产机械化。三是抓好花生生产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主要推广机械精播、机械收获、机械摘果、机械脱壳等机械化生产技术。四是抓好薯类生产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以薯类收获机械化作为突破口,大力引进、示范和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实现我县薯类收获机械化的新突破。五是抓好设施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重点推广应用机械卷帘和棚内适用作业机械,加快我县设施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六是抓好农产品加工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主要抓好一批潜力大、效益高的农产品加工机械的示范和推广工作,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四、努力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机服务作为农业的一个重要服务产业来谋划,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农村劳动力的充分就业与稳定转移。大力发展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建立完善以基层新型农机站、农机作业公司等专业服务组织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农机协会为纽带的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体系,形成以市场为导向、投入多元化、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新机制。要充分利用农业机械面广、量大、功能齐全的特点和优势,认真抓好农机作业、维修、销售、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一是要搞好以小麦机收和水稻种植为主要内容的三夏农机作业;二是要搞好以水稻、花生、薯类、玉米收获、秸秆综合利用和小麦种植为主要内容的三秋农机作业;三是要搞好以深耕改土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冬春农机作业;四是要搞好以小麦、水稻机收和工程开发为主要内容的农机跨区作业;五是要搞好以维修、零配件供应和技术咨询为主要内容的送技术下乡活动,及时解决农机户的技术难题;六是要搞好以提供致富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农机信息服务活动,及时把致富信息传授给农机从业人员和农民,为农民增收提供良好的服务。
  五、不断强化对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农机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全面提高依法管理农机的水平。一是要认真搞好农机遗留问题的清理工作。部分乡镇农机站在前些年给手扶拖拉机挂牌办证中,将挂牌办证费私自截留、挪用,形成农机遗留问题,造成农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将遗留问题清理彻底。二是要切实抓好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依法管理工作。要依法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要严格挂牌登记、教育培训、考试发证、年检年审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农机执法人员要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场院和农机作业现场,大力开展以无牌无证、违章载人、超载超限、酒后驾驶等为重点的农机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杜绝农机事故的发生。要认真开展农机安全“一县、十乡、百村、千户”示范创建活动,深入进行农机安全生产教育,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要深入开展农机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强农机管理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要不断强化以质量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市场整治工作。要严格农机维修技术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整治农机作业市场、农机流通市场和农机 修配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坑农害农现象,规范交易行为和农机作业质量标准,保护农机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六、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农业机械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检查考核体系,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强化扶持措施,认真贯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解决农机管理部门在落实购机补贴工作中的活动经费问题,大力实施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加快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步伐,建立农机化发展的稳定推进机制。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为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农业部门要指导搞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积极推行区域化、标准化种植,为开展农机作业创造条件;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等部门要在计划、资金安排和项目立项等方面,不断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扶持力度;公安、交通部门要及时为参加农作物收播跨区作业的车辆和机械办理过路过桥免费通行证,维护农机跨区作业通行秩序;工商行政管理、质监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机部门搞好农机市场管理和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标准建设;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服务。各乡镇、各部门出台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都要将农业机械化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统筹安排,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快又好地发展,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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