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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港沟镇、华山镇等4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28 生效日期: 2006-09-28
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济政字[2006]31号

历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历城区遥墙镇等4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济历城政地[2006]1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同意将遥墙镇马家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0398公顷,鸭旺口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3650公顷、未利用地4.5215公顷,向阳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3440公顷、未利用地0.2659公顷;董家镇达子营村原规划一般农田1.1389公顷;华山镇王保庄村原规划林地0.7857公顷、未利用地4.1079公顷;港沟镇田庄村原规划未利用地2.2183公顷;董家镇董家村原规划园地1.6674公顷、林地0.5607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预留地。规划调整使用济南市2006年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4.9015公顷,其中耕地指标1.8877公顷。
  你区要指导和督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的调整和落实工作,保证规划调整后全市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调整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

二00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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