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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27 生效日期: 2006-09-27
发布部门: 海南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琼卫疾控[2006]141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防止我省鼠疫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及时发现动物间鼠疫疫情,有效地控制人间鼠疫的发生和传播,保障鼠防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全国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结合我省实际,经商省发展与改革厅、财政厅、交通厅、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我厅组织制定了《海南省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海南省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鼠疫开始活跃。我国的鼠疫疫情也呈现上升趋势,新疫源县不断出现,部分鼠疫静息疫源地重新活跃,动物鼠疫流行范围逐渐扩大;鼠疫向城市、人口密集区逼近;随着交通的日益发达,增加了鼠疫远距离传播的机会。为防止我省鼠疫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及时发现动物间鼠疫疫情,有效地控制人间鼠疫的发生和传播,保障鼠防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全省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全国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原则、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因地制宜,综合防治,突出重点,科学规划”的原则。在省政府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部门合作,落实综合防治措施,保障鼠疫防治工作按规划实施。
  (二)目标和任务
  我省“十一五”鼠疫防治工作以历史流行地区(海口、定安、儋州、临高、屯昌、文昌)为重点,逐步扩大覆盖全省的动物鼠疫监测范围;加强鼠疫防治队伍建设;依靠科学技术,提高监测水平;充分利用“鼠疫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与疫区省的区域联防,及时掌握和沟通疫情动态,初步实现动物间鼠疫的预测预警;加强交通和出入境检疫,及时发现染疫动物和鼠疫病人,严防疫情传入我省;加强鼠疫应急能力建设,一旦发现鼠疫疫情立即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防止疫情蔓延,确保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防制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责,加强法制管理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鼠疫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把鼠疫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增加鼠疫防治工作经费投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保证鼠疫控制工作必需的经费和装备,确保鼠疫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不断提高鼠疫防治工作法制化管理水平。
  (二)加快机构建设,建立专业队伍
  加强鼠疫专业队伍的建设,培训省、市县级鼠疫防治专业技术队伍,将鼠疫人员的培训纳入到继续教育范畴,逐步改善鼠疫防治人才缺乏的现状。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鼠疫监测实验室的建设,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筹建鼠疫强毒实验室,市县疾控机构要建立鼠疫检测Ⅱ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三)建立完善鼠疫监测体系,提高鼠疫的应急反应能力
  1. 人间鼠疫控制与病例监测。“十一五”期间,按照《全国鼠疫监测方案》、《海南省鼠疫监测方案》在全省开展病例监测,及时发现人间鼠疫病例,一旦发生输入性鼠疫疫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控制疫情,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2. 动物鼠疫监测和控制。按照《海南省鼠疫监测方案》要求,完成全省范围内的宿主动物和媒介的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动物疫情,防止发生人间鼠疫。全省固定监测点与流动监测点要继续完善鼠疫监测网络,各监测单位要使用“鼠疫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及时上报监测资料。各级疾控中心要及时整理、分析和反馈监测情况,争取实现鼠疫疫情的预测预警。
  加强鼠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坚决打击非法捕杀、贩卖销售旱獭、黄鼠等疫源动物的行为,重点做好应对鼠疫宿主动物及其制品的检验检疫工作,严防动物鼠疫输入。
  3. 开展鼠疫的应急演练,提高反应能力,并规范各地鼠疫应急队伍、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
  (四)加强科学研究,合理制定科学的鼠疫防治策略
  1. 在鼠疫历史流行地区和非流行地区开展人群鼠疫F1抗体调查,摸清我省人群中是否存在鼠疫的隐性感染,评估鼠疫疫情风险,为系统开展鼠疫监测和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 开展鼠类、蚤类耐药性调查及媒介现场控制等研究,科学指导鼠疫媒介控制工作。
  (五)开展鼠疫防治知识全员培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 对全省各类防疫和医务人员进行鼠疫预防控制知识的培训,提高鼠疫监测、应对疫情处理和反应能力。将鼠疫预防控制基础知识列为临床医务人员在职教育的必修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并定期检查考核培训效果。
  2. 制作宣传画与宣传册全省发放,大力普及“三不”(不捕、不剥食、不携带疫源动物及产品)和“三报”(报告病(死)鼠、报告疑似鼠疫病人、报告原因不明高热和急死病人)等鼠疫防治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和鼓励群众通过建设生态岛、文明村,开展灭鼠、灭蚤活动,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卫生素质,主动参与鼠疫防治工作。
  (六)加强对外合作及科研协作
  在“十一五”期间,派遣鼠疫防治专业人员外出学习,加强与重点省份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
  (七)建立联防机制
  根据鼠疫疫情形势和防治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区域联防机制,加强联防区域内各地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切实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鼠疫疫情的发生、蔓延和远距离传播。加强卫生、交通、检疫等部门的联防合作,互通信息,完善联防联控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依法管理。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鼠疫防治的法制化管理,各部门各司其职,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保障,提高和落实鼠防一线工作人员的待遇,加快培养新的实用型人才,依法开展鼠疫防治工作。
  (二)各级政府加大鼠疫防治经费的投入力度,根据鼠疫防治工作的形势与任务,保障其所需的经费。
  (三)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相关防治项目。
  (四)加强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提高鼠疫防治队伍中高学历、高职称人员的比例。
  四、监督检查
  “十一五”期间,省卫生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对全省鼠疫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各市县鼠疫防治技术工作的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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