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穗劳社函[2007]1181号
广州市机电行业协会:
你协会《关于在机电行业中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行业协会根据《关于开展广州市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穗劳社函〔2006〕262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穗劳社函〔2007〕287号)的要求,组织行业内的企业开展装配钳工、机修钳工、车工(含数控车工)、铣工(含数控铣工)、维修电工、装卸车司机、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等7个工种的企业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级评价工作。有关评价工作,请与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