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东省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在机电行业中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0-23 生效日期: 2007-10-23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 穗劳社函[2007]1181号

广州市机电行业协会:
  你协会《关于在机电行业中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行业协会根据《关于开展广州市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穗劳社函〔2006〕262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穗劳社函〔2007〕287号)的要求,组织行业内的企业开展装配钳工、机修钳工、车工(含数控车工)、铣工(含数控铣工)、维修电工、装卸车司机、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等7个工种的企业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级评价工作。有关评价工作,请与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