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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编制哈尔滨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29 生效日期: 2007-09-29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哈政办综[2007]70号

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改委制定的《关于编制哈尔滨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方案》予以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编制哈尔滨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方案

  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市政府决定编制《哈尔滨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为做好这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依据我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确立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坚持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提高效益的原则,逐渐增加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积极推进市、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坚持以区、县(市)投入为主,市政府对困难地区适当补助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努力实现逐步缩小城乡社会发展差距的目标。
  二、规划重点和责任分工
  本规划初步拟定11个方面重点内容:
  (一)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县乡公路改造升级,村级公路拓宽和硬化,村级道路建设,改善农村交通状况(由市交通局负责)。
  (二)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饮水安全状况(由市水务局负责)。
  (三)关于深化农村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如何增加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快农村校舍建设和改造工作,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师资水平,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免一补”政策,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缩小城乡教育水平差距(由市教育局负责)。
  (四)关于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敬老院整合,完善五保供养制度。扩大集中供养范围,提高供养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和生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低保和救助标准(由市民政局负责)。
  (六)关于加快县、乡(镇)、村农村三级医疗网络建设。加强农村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村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市卫生局负责)。
  (七)关于加快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积极鼓励、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鼓励民间文艺团体到农村开展活动(由市文化局负责)。
  (八)关于加快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增加农村体育活动场所、设施的投入,培养体育人才,鼓励农村成立各类体育组织(由市体育局负责)。
  (九)关于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提高有线电视的入户率(由市广播电视局负责)。
  (十)关于建设生态家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由市农委负责)。
  (十一)关于调整财政支出,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研究如何增加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比例,保证农村社会事业投入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由市财政局负责)。
  三、实施步骤
  规划编制工作拟分3个阶段实施:
  (一)工作方案形成阶段(10月8日至15日)。主要任务为:拟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和任务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完成时限、采取措施等,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规划基本框架形成阶段(10月16日至26日)。主要任务为:领导小组对各部门提出的目标、措施进行综合平衡并提出修改意见;形成规划的基本框架。
  (三)规划(草案)形成阶段(10月29日至11月9日)。按照市领导的批示和领导小组的要求,完成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草案)的编写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修改完善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副市长李希荣为组长,农委、发改委、财政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交通、民政、水务、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社会保障、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领导小组负责对规划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落实责任。市发改委会同市农委、市财政局负责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实施、总体协调和综合平衡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和承担的工作任务,深入农村进行调查研究,按时提出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完成时限、资金投入来源、需要配合部门及政策措施等意见,确保各项分解任务落到实处。意见形成后要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会同市农委、市财政局对各部门的意见进行综合汇总,编制规划草案,报领导小组审定。
  (三)加强协调。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编制工作协调会,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阶段和时限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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