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安委办明电[2007]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省属及中央在浙有关企业: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党的十七大也即将召开,安全管理任务更加繁重和重要。根据9月2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领导讲话要求,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现就加强“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组织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各班组、各岗位、每个人。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节前和党的十七大召开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学校、医院、居民区、车站、商场、宾馆、娱乐场所、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广播、电视、供水、供电、供气等重要部位,以及交通、铁路、矿山、化工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要防止发生与旅游有关的事故,包括旅游车船、交通、游乐设施、景区道桥、探险等事故;防止发生公众聚集活动事故,包括踩踏、建筑物坍塌、观潮和大型商场促销活动引发的事故等;防止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市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酒吧、车站码头、建筑工地等场所的恶性火灾事故;防止发生工矿企业事故,包括高处坠落、触电、坍塌、爆炸、烟花爆竹等事故;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
三、妥善安排值守应急工作,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专业应急指挥职能的有关部门,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同时迅速上报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和联系沟通,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以及抢险救援等各个环节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市安委会办公室、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消防局、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办、省旅游局、杭州铁路办事处、浙江海事局等部门将“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值班安排表分别于9月27日和10月10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十一”黄金周期间和党的十七大期间的安全情况,每日17时前报送;“十一”黄金周期间总体简要情况请于10月6日17时前传真至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053080,传真:87053072。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统计时段:2007年10月 日--2007年10月 日
事故指标 |
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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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 |
直接经 | |
道路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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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 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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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商贸 |
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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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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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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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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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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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 |
内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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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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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水上交通及捕捞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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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路外伤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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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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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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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及涉险事故简要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