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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1-13 生效日期: 2007-11-10
发布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各市、州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07]30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国家关于抑制工业项目用天然气过快增长和汽车用天然气的盲目发展,缩小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差距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国家适当提高工业用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后,根据国家规定的通过城市管网供应的工业用户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提价水平和《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销售价格与天然气出厂、管道运输价格实行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消[2006]168号)规定,我省城市燃气经营公司供应的工业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22元。
  二、为引导车用天然气合理消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车用天然气与目前90号汽油零售基准价的比价关系,结合我省车用天然气经营的实际情况,我省车用天然气价格暂按与目前90号汽油零售基准价0.67:1的比价关系确定销售价格,全省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提高到每立方米3.28元。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各地车用天然气经营公司提高的收入要专项存储,由地方财政用于补助因调价影响的出租车、公交车增加的支出。
  三、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影响出租车和公交车运营成本增支部分,可结合油价调整采取疏导出租车运价,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稳定出租车司机收入水平。
  四、本次天然气价格调整只涉及工业及车用天然气价格,居民、公建用户(包括非营业和营业用户)等其他类用气价格仍维持原有价格水平暂不调整。
  五、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气价格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天然气价格的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
  六、本通知有关规定从2007年11月10日起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7]290号)有关规定,为抵制工业项目用天然气过快增长和汽车用天然气的盲目发展,缩小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差距,现就天然气价格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工业用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  
  (一)全国陆上各油气田(包括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输气系统等)供工业用户(含天然气发电企业,不含化肥生产和独立供热企业,下同)天然气的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400元。其中,1、直供工业用户在现行各油气田工业用气出厂(或首站,下同)基准价格上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2、通过城市管网供应的工业用户天然气出厂基准价在现行城市燃气出厂基准价基础上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各油气田与城市燃气公司的结算基准价格,按调整后基准价格与现行供城市燃气基准价以及工业用气与非工业用气数量加权平均确定。工业用气和非工业用气数量由各油气田与城市燃气公司根据实际供气情况协商确定。  
  (二)供化肥用气、居民用气及通过城市燃气公司供应的除工业用户外的其他用户出厂基准价格不调整。   
  (三)工业用户天然气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暂不上浮。  
  (四)工业用气出厂基准价格调整后,各地要相应提高通过城市管网供应的工业用气销售价格。   
  二、放开供LNG生产企业的天然气出厂价格。鉴于目前国产液化天然气(LNG)价格已由市场竞争形成,各油气田供LNG生产企业的天然气出厂价格不再执行中央政府指导价,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   
  三、理顺车用天然气与汽油的比价关系。城市天然气汽车对于改善大气环境有重要作用,列为天然气利用的优先序列,但目前国内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明显偏低,造成车辆改气过于集中,加剧了天然气供求紧张的矛盾。为引导车用天然气合理消费,各地要按照与90号汽油零售基准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系,提高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一步执行到位有困难的地区,可先按不低于0.6:1的比价关系提高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今后随汽油价格调整同步调整到位。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各地燃气公司或CNG销售企业提高的收入,专项存储,由地方财政用于补助因调价影响出租车、公交车增加的支出。  
  四、妥善处理调价影响。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影响出租车和公交车运营成本增支部分,可结合油价调整采取疏导出租车运价,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稳定出租车司机收入水平。  
  五、上述各项自2007年11月10日起执行。  
  六、中石油、中石化要督促下属企业严格执行上述价格政策,不得搭车涨价或擅自提高非工业用户的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气价格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天然气价格的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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