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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印发《2007-2010年广州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18 生效日期: 2007-09-18
发布部门: 中共广州市委
发布文号: 穗字[2007]6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2007-2010年广州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2007-2010年广州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为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6-2010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真正使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四个坚定不移”成为广大干部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为我市顺利完成“十一五”时期的各项战略任务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将干部教育培训作为“能力建设工程”抓紧抓好。到2010年,把全体干部普遍轮训一遍。确保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市管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及后备人员,5年内累计脱产培训不少于3个月;其他干部每年累计脱产培训不少于12天。经过努力,使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任务得到全面落实,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进一步弘扬,广大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切实增强,思想政治素质以及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理论思考和战略思维的能力、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统揽全局和协调各方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拒腐防变的能力和群众工作的能力显著增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明显提高;基础建设继续加强,培训资源得到优化,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制度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和完善。组织实施好亚组委培训总体方案,通过培训统一认识,凝聚思想,明确要求,提高效率,为本届亚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广州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保证。
  (三)主要任务。
  1.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加大理论武装的力度。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培训。重点进行《江泽民文选》和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着重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引导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并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继续加强党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国情、省情、市情和形势教育。
  2.围绕我市“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切实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开展党和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把研究和解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重要课题。
  3.紧扣广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广泛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和工作要求,以部门、行业为主体,突出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培训;不断加强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和新规则的培训;切实加强任职培训,提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以举办亚运会为契机,以支持亚运、服务亚运为目的,加强领导干部英语水平、公务礼仪、体育知识和危机处理等知识和能力的培训;抓好亚运会相关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培训,为亚运会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
  4.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积极开展科学文化素养培训。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干部头脑,加强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教育,帮助干部增强科技意识,掌握科学规律,培养科学思维,提高创新能力。开展文学、艺术、历史、哲学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帮助广大干部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科学文化素养。
  二、培训重点
  (一)党政干部队伍教育培训。
  1.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综合运用党委中心组学习、脱产进修、在职自学3种教育培训形式。各级党委中心组要坚持每年不少于8天的集中学习研讨制度,结合每年的工作重点及理论热点认真组织好学习。每个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以上脱产培训。按照中央、省、市对培训对象的要求,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相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脱产学习和对口部门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保证完成规定的脱产进修任务。认真完成中组部、省委组织部下达的调训任务,制定市领导班子成员培训计划,做好领导干部学员选派工作。每年在市委党校举办2期以上局、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和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举办1期以上局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每年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工作重点,举办各类短期专题培训班。坚持经常性的在职自学制度,鼓励干部在职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学习和其他学历学位教育,各单位要对参加学习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支持。
  加大领导班子战略思维和管理能力的培养,每年举办2期以上出国培训班,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公共管理知识轮训,逐步达到局以上单位配备2名以上经过国内外中长期管理知识培训的领导干部。培训班采取国内外高校上课,国外相关政府机构实习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加强领导干部英语技能培训,每年举办1期业余英语培训班。
  2.中青年干部及后备干部。实施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积极选送优秀的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继续选送35岁以下优秀科级干部参加市委党校1年制青干班学习。
  继续加大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突出理论武装、实践锻炼、党性修养等环节,通过到党校(行政学院)和国内外著名高校参加中长期脱产进修、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国情教育基地进行党性锻炼、到有关部门挂职锻炼等措施,加快后备干部健康成长,促进后备干部人才库的建立和完善。区、县级市、局以上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后备干部,每3年必须参加1次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其他各级领导层次的后备干部必须经过相应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并把培训情况作为对他们进行考察的重要内容。
  3.基层干部。加大以街道、镇干部为主体的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继续由市委党校举办街道、镇党委正副书记和街道办事处主任、镇长培训班,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六好”平安和谐社区为目标,着重开展理想信念、执行政策、发展经济、依法办事、服务群众、遵守党风党纪和解决自身问题方面的教育。继续在市委党校开办镇党校校长培训班,不断提高基层党校的培训质量。统筹调配培训资源,将培训资源相对薄弱的区、县级市的基层干部送到市内资源较丰富的培训机构学习。
  4.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加强对女干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培训,积极选送女干部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妇女干部培训班;加强对从事妇女工作干部的业务培训,争取在“十一五”时期轮训一遍。注意抓好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观、宗教观教育,提高维护民族团结的能力。加强对党外干部进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培训,依托市社会主义学院继续办好统战领导干部培训班及各类党外干部培训班,重点办好2个月的党外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班,到2010年,把未参加过此类培训的以及各级领导班子中新提拔的党外干部轮训一遍。在举办其他班次时,要注意安排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参加培训。
  5.其他公务员。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严格初任培训、拓展任职培训、加强更新知识和专门业务培训。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参训率必须达到100%。处级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科级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任职培训应该在任职前或任职后1年内完成。更新知识和专门业务培训实行指令性培训与自选培训相结合的运作机制。“十一五”期间推出以公共管理核心课程为主要内容的更新知识必修课和一定数量的自选课程菜单。继续抓好公务员英语学习、宽带网络与电子政务培训、公共服务礼仪教育和应对突出事件能力培养。办好“广州公务员能力建设名家论坛”。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有关规定,制定政法系统公务员培训规划,严格落实任职资格培训制度,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与法律意识的培养,大幅度提高政法系统公务员综合素质。支持和鼓励各系统、各部门和各单位组织的专门业务知识的培训。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教育培训。
  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培养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市场驾驭能力强、熟悉国际惯例、具有战略眼光和开拓创新精神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委组织部与市国资委、市经贸委等有关部门要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作出统一部署,重点培训市属国有骨干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后备人员。实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责任制,采取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单位包干负责的办法,加快建立企业培训管理体系。各企业要把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整体发展规划,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调训任务,发挥自主培训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继续办好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选派年轻、有发展潜质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参加出国进修培训。加大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力度,开展相应的经营管理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教育培训。
  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针对广州市“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领域,加大对汽车、石油化工、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制药及农业、环保等重点行业高层次、高技能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特别是关系国家竞争力和安全的战略型专家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思想道德、管理知识和技能、心理素质等方面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坚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制度,每人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5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参训率不低于95%。鼓励各行业根据自身特点和专业技术人员需求推荐继续教育公修课选题。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加强对继续教育培训的指导和调控,保证教育培训的效果。
  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提高运用法律法规、提供专业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处理复杂问题等能力为重点,借助高校专业师资力量,加强各类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社会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保证“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全面落实。
  1.创新培训模式。推行指令性培训与自选培训、面授培训与网络培训、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的多样化培训方式。提高讲授式教学质量,整合案例式和其他现代培训技术,推进研究式教学的发展,加大体验式、模拟式教学比重,合理安排操作性、技巧型课程学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开发运用电子课堂、网络学校、远程教学等教学方式,拓宽培训渠道,扩大培训规模。
  2.继续实行办班申报制度。市直各单位凡举办跨单位、跨部门指令性培训班,须于每年年底前将次年的培训计划按管理权限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进行审核,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经审核平衡后,下达年度培训计划。对办班依据不充分、收费不合理或不符合办班条件的班次不予纳入培训计划。未经申报审核的班次不能进行培训积极登记,杜绝多头调训、重复培训,严禁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避免搞形式主义、图虚名,保证教育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3.逐步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管理培训计划,根据培训对象差异,以直接委托、招投标等方式选择适合的培训机构,加强项目管理,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培训服务,保证培训质量。
  4.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干部教育培训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保证重要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严禁各种形式的铺张浪费。
  (二)充分利用培训资源,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完善合理的培训机构体系。
  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在思想理论教育中的优势作用。市委党校要调整和完善教学新布局,深化教学体制改革,创新培训内容,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科研能力,逐步推进教学设施的现代化、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和教学形式的多样化。积极争取与浦东、井冈山、延安三所干部学院建立网络联系,开辟与省委党校主体班次的教学互通体系。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中央、省委党校及有关地区的远程教育网络,实现干部教育培训手段从传统模式向现代化模式转变。同时,坚持对其他干部院校、干部培训中心的监督指导。加强与国内著名高校的联系与合作,发挥其在学科建设、专业课程和理论研究等方面的优势作用。积极开辟国(境)外培训渠道,科学设置境外培训项目,严格培训管理过程。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其他培训机构通过市场竞争承担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实现干部教育培训从依靠单一主渠道向依托主渠道、面向国内外、充分开发各种教育培训资源的转变。
  (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优质师资资源体系。
  1.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引进竞争机制,全面推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落实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开展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大力加强思想政治素质、科学创新能力和文化素养教育,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实施“干部教育师资培养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到国内外高校、著名培训机构学习进修,经常安排教师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挂职锻炼,深入了解培训对象工作情况,加强培训针对性;定期组织多种形式的专职教师备课活动,加强业务交流,提高授课效果;积极鼓励优秀教师承担国家、省、市重大课题项目,并推动理论创新向课堂教学的转化,为理论成果走向实践应用提供契机。
  2.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在市委党校开展“市情报告”、“专家论坛”等形式教学活动,重点聘请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国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完善的兼职教师考核、管理和服务机制。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常到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授课的制度。
  3.建立市教育培训师资库。为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教学师资信息,满足市、区(县级市)和各级各类干部的培训需求。对入库人员严格把关,动态管理,加强师资库建设,促进优质师资资源共享。
  (四)坚持改革创新,建立有效的干部教育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切实保证干部教育培训达到高质量标准。
  1.建立和完善培训任职资格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学、评学、考学办法,将培训与评先,培训与任职、晋升结合起来,建立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制度,把干部参加培训情况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拟提拔任用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近5年内必须参加过党校或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个别特殊原因未参加培训的,要在提拔后一年内安排到党校补训。
  2.提高干部培训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增加干部培训相关信息,完善干部培训档案的管理、查询等功能。开发利用“广州市公务员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实行电子化管理。从2007年开始,在市直公务员单位推行该系统,并逐步应用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中,为推行干部培训积分制、实施干部培训定期考核和评估打下基础。
  3.实行干部教育培训积分管理制度。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制定本市公务员培训积分管理办法,对公务员培训实施积分制管理,并逐步全面实现干部培训积分制管理。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积分登记管理,干部参加培训的积分将作为干部参加教育培训及完成培训质量的凭证,作为干部考核、任职、晋升的重要参考指标。
  4.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工作。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对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的要求,市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要协助省委组织部开展对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和政府系统培训中心的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研究制定本市部门和行业培训机构、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就办学方针、教学水平、师资队伍、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优胜劣汰,增强培训机构的活力,保证培训效果。
  5.加强和深化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积极承担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教育培训课题项目,根据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发展的特点,大力开展理论研讨活动,明晰干部教育培训规律,积极探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要经常研究分析干部教育培训的特点和规律,及时解决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视教育培训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队伍建设,协调党政有关部门从各方面支持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的工作。继续坚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建立由党委组织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分级、分类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在市干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指导协调下,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以及其他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并规划和组织好本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市委组织部要做好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区(县级市)、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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