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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档案局、安徽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1-02 生效日期: 2007-11-02
发布部门: 安徽省档案局安徽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皖档联发[2007]7号

各市、县、区档案局、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推动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现就加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责任感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丰富实践,为档案工作提供了广阔的舞台。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必将产生大量的档案资料,这些档案资料客观真实地记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决策过程和基层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是党和国家制定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是推动农村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的重要信息资源,也是农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对今后工作查考、经验借鉴、史实见证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档案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级档案部门、农业农村工作主管部门和涉农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高度责任感,切实承担起记录、保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历史的责任,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深入开展
  (一)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主要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部署,巩固和扩大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成果,全面融入、主动服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努力实现“五个转变”,即在工作领域上,由以乡(镇)村两级档案工作为主向新农村建设各工作领域拓展的转变;在管理水平上,由普遍建档向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的转变;在管理手段上,由以手工管理为主逐步向计算机管理与手工管理相结合的转变;在服务内容上,由提供单一的档案查阅利用向提供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的转变;在服务对象上,由主要面向乡(镇)村干部向主要面向广大农民群众的转变。逐步建立起体制健全、资源丰富、保管安全、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群众满意,与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体系。
  (二)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在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过程中,既要继承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中创造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巩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发展成果,更要针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研究新问题,适应新要求,促进新发展。
  1、深化乡(镇)村档案工作,加快乡(镇)村档案工作规范化步伐。乡(镇)村档案工作是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尤其是乡镇档案工作,具有承上启下的功能,加强和健全乡镇档案工作是做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关键。要督促、检查乡镇依法履行档案工作职责,强化乡镇档案管理机构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的职能。适应乡镇机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农村综合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健全乡镇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完善乡镇档案工作制度,改善档案管护条件,全面提升乡镇档案的综合管理水平,推进全省乡镇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要继续普及、规范村级建档,广泛开展行政村示范档案室创建活动,以点带面,促进全省村级档案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2、围绕重点内容,促进新农村建设各工作领域全面建档。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必须坚持全面融入、主动服务的方针。要密切关注新农村建设情况,找准档案工作的切入点,从农民最关心、农村经济发展最急需的工作入手开展档案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承包、林权改制、生态保护、劳动力管理、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救济捐助款物发放、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招商引资、农村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镇企业等档案,使新农村建设各工作领域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丰富农村基层档案信息资源,夯实档案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3、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档案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要坚持为农民服务为着眼点,把及时有效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档案信息资源服务、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档案利用需求、适应农业农村工作主管部门及涉农部门工作需要,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志。各级档案部门尤其是县级档案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服务。进一步将档案信息服务利用、已公开现行文件服务和档案社会教育活动向乡镇、农村基层延伸,积极开展档案指导下乡、档案培训下乡、档案信息服务下乡的档案“三下”活动。县级档案馆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基层和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档案寄存、代保管服务。各乡镇在加强乡镇机关档案收集保管、提供利用的同时,应积极创新服务机制,实现档案利用与乡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有机结合,加强利用场所建设,开辟已公开现行文件阅览室,提供现行文件服务。要善于整合、借助涉农基础设施的平台,改善档案服务条件。加快现代科技应用步伐,提高档案服务信息化、网络化水平。要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教育功能,服务新型农民建设和文明乡风建设,积极主动参与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使档案信息资源成为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的服务内容之一。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实行“村档乡管”,可以向乡镇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和村委会提供档案寄存、代保管服务。
  4、整合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水平。各级档案部门要主动收集涉农信息,积极探索实行档案及有关农业科技资料、图书、情报一体化管理。整合涉农档案信息资源,深化开发利用,加强编研工作,对那些与农民有关的科技信息、市场信息、致富信息、政策信息、历史文化信息进行归纳、整理、汇编,提供利用,进一步拓宽农民全面了解信息的渠道。以积极的态度,创新的精神,立足档案,面向广大农民群众,构建以农村政策、农业科技知识、市场动态、社会保障、国家扶助政策等综合内容为主要信息资源的档案信息服务新体系。
  三、加强领导,保障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做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是档案部门的职责,也是各级农业农村工作主管部门和涉农部门的重要任务。各级档案部门和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分工协作的联系制度,创建合力推动机制,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稳步发展。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把档案工作纳入对乡(镇)村工作的考核内容,纳入示范村、小康村、文明村建设内容。探索建立村干部离任档案交接制度。争取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实行以奖代补。农业农村工作主管部门和涉农部门要加强领导,把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部门工作内容,与新农村建设的其他工作一同规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形成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涉及面广,各地各部门档案工作基础不一样,经济条件不同。档案业务指导工作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不同条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加强对县、乡两级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做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大力宣传,积极引导。推进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离不开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各级档案部门要强化宣传引导服务的理念,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档案法》,宣传档案工作,使更多的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了解档案工作,提高他们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律意识。通过典型事例、服务效果,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更好地利用档案,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安徽省档案局
安徽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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