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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经济运行分析会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08 生效日期: 2007-03-08
发布部门: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赣市府办字[2007]42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调控, 准确把握经济运行特点,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科学判断经济发展趋势,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现就建立健全我市经济运行分析会制度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市经济运行分析会每月上旬召开,月度会议到部门、单位召开,季度会议在市政府办公厅召开,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负责安排并通知。
  二、会议内容
  月度会议主要是对经济发展中一些重点行业或重大问题作深入的专题分析,研究对策建议,兼顾通报当月全市经济运行的主要情况。季度会议主要是总结分析全市经济发展总体形势、主要指标数据,研究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会后形成包括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内容的分析报告,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并在就近的市政府领导例会上进行通报。
  三、成员单位
  经济运行分析会由市政府秘书长主持或委托分管副秘书长主持,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具体负责。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2个扩大到26个。其中市统计局、发改委、重点办、经贸委、财政局、交通局、工商局、物价局、中小企业局、农办、商务局、招商局、人民银行、赣州海关等14个部门、单位必须每月派人参加会议。市农业局、建设局、房产局、旅游局、国税局、地税局、赣州供电公司、南铁赣州车务段、赣州机场、赣州移动、赣州电信、赣州联通等12个部门、单位不派人参会,但每月要按要求报送分析报告和数据。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深刻领会经济运行分析会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并支持配合,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协调工作,固定一名工作人员在每月8日前将本部门、单位情况进行分析形成报告,连同相关数据按要求报送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和市统计局。
  2、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要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情况,提前拟定月度专题会议的时间和议题并告知相关部门、单位。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要求提前作好准备,对议题先作深入分析研究形成分析报告,并在会议上作主题发言。如宏观经济环境出现新变化和经济运行中出现重大情况,或主要领导有特别指示,可对原定议题作出调整。
  3、有关工作人员必须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认真负责,做好工作,报送数据要快捷准确,分析情况要深入细致,全面详实,务求为领导决策提供全面、清晰、准确、有价值的参考。

二OO七年三月八日

2007年月度专题会议议题安排

承办部门

3

产业集群培育

市经贸委

5

旅游业发展

市旅游局

6

城市建设

市规划建设局

8

外向型经济

市商务局

9

现代金融业发展

市人民银行

11

房地产发展

市房产局

12

民营经济发展

市中小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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