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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陕西省动物研究所免税接受赠送器材设备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8-17 生效日期: 2007-08-17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陕政函[2007]109号

西安海关:
  陕西省科学院所属陕西省动物研究所(西北濒危动物研究所)承担的《青藏铁路运营期野生动物监测与评估》任务,目前已进入实质监测阶段。由于研究涉及的学科领域和技术手段的需要,陕西省动物研究所与日本国北海道酪农学园环境系统学部达成了《关于合作进行青藏铁路沿线野生动物研究的协议》。根据协议和研究工作需要,日方向陕西省动物研究所赠送无线电跟踪项圈等设备,总价值约为92,452元人民币。
  经研究,省政府同意陕西省动物研究所接受日方所赠器材设备,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免税手续。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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