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郑政文[2007]135号
市国资委、市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名称
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住宅建投公司)。
二、组建形式
由市房管局负责注册成立郑州住宅建投公司,然后将郑州国谊住宅集团有限公司和郑州旧城改造开发公司的国有股权划入该公司。
三、经营范围
1.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周转住房和农民工公寓等住房的投资和建设;
2.市区危房、旧城改造及对老旧住宅小区进行配套、升级和改造投资建设;
3.组织对市区问题楼盘进行托管处置;
4.负责公共住宅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业务;
5.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注册资本及来源
公司先期由市房管局利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通过划入股权和资产,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
五、公司的运作及管理
郑州住宅建投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性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组建,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郑州住宅建投公司按市场化运作,形成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还款等方面的良性循环,不增加财政风险和负担。
市国资委为郑州住宅建投公司的出资人,履行出资人职责;市房管局为该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