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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25 生效日期: 2007-07-25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浙交[2007]188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
   为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步伐,确保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现将《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市和省试点单位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详细工作方案,并于8月20日前报省厅备案。

  浙江省交通厅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05〕49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全面开展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05〕49号)精神,紧紧围绕我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有路必养、有路必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既符合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发展规律,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主导,行业管理得力,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新路子,促进我省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思路  
   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与部门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的职能,基本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新型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因地制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实现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农村公路路况良好、路产完整、路权得到有效保护。
   (一)建立以县为主的责任主体
   以贯彻落实国办发〔2005〕49号文为契机,全面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责任主体。通过试点,将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真正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范畴和议事日程,列入公共财政支持的范围;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支持与配合的工作格局和政府负责、部门互动、上下齐抓、协调一致的工作合力;探索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在县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因地制宜的依法组织力量做好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的各种模式;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稳定进行。
   (二)建立稳定的养护投入机制
   各地应积极筹措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资金,按照“县乡自筹、省市补助”的原则,建立由财政投入、养路费和其他资金共同组成的多渠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措机制。
   (三)培育多种养护模式
   农村公路应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利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公路养护资源,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大中修工程和小修保养应通过招标等市场化运作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鼓励具备资质条件的公路养护企业跨地区参与市场竞争。对公路等级低、自然条件特殊等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选择养护单位的乡道、村道公路,应充分发挥乡级政府和村级组织的作用,可采取委托、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多种形式的养护方式,并通过试点工作,逐步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灵活多样养护模式,加强乡、村道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全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省政府已同意成立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协调小组(组长由省交通厅厅长郭剑彪担任,成员为省发改委副主任李卫宁、省财政厅总会计师魏跃华、省人事厅副厅长余良伍、省交通厅副厅长薛振安)。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协调在试点工作中建立和运行“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事宜,重点协调有关政策、资金、机构编制和运行机制等重大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对各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进行指导。
   省交通厅相应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薛振安副厅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省公路局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承担省协调小组的具体工作。  
   四、实施步骤  
   根据我省的区域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选定嘉兴市、海宁市、诸暨市、浦江县、淳安县、温岭市和泰顺县作为省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的方法和途径,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的相关政策。在试点过程中,要在国办发〔2005〕49号文件所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渠道,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切实为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提供示范。具体工作阶段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即2007年6月底前,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进行动员部署。各试点单位集中精力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即2007年7月至12月底,各试点单位全面组织实施,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第三阶段,即2008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总结和经验的汇总工作,针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在全省推广试点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全省全面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试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1.各地要按照省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进一步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县级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切实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有关协调、监管、考核和评价机制,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公路管养主体缺位的突出问题。
   2.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将农村公路纳入路网的统一管理范畴,合理配置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技术、人员、设备等资源,建立相应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内设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工作。
   3.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在县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把农村公路管养责任落实到位。要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按照科学、高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建立多种乡、村道公路管理养护模式。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乡镇要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共同做好乡、村道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不断提高乡、村道公路管理养护水平。
   (二)多方筹措资金,加强监管,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试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1.各地要多方筹措资金,安排必要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沟通与协调,共同做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措工作,充分体现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确定的“逐步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的要求,切实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纳入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范围,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正常化、规范化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2.各级公路稽征机构要加大公路养路费征收、稽查力度。大力加强养路费征收对于促进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严厉打击车辆外挂、逃缴、漏缴养路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探索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委托乡(镇)代征、征养挂钩的方式,为农村公路养护筹集更多的公路养护资金。
   3.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并应接受国家审计和财政、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
   (三)加强政策研究,健全机制,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试点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1.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按照改革的总体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农村公路发展所涉及的财政、税收、土地、劳动、人事、分配、社会保障和人才等政策的研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和完善与体制改革和行业发展相适应的可操作性的政策,建立促进和保障地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行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2.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积极性,从计划安排、资金管理、工程发包、质量考核等环节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和工作制度,逐步完善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运行机制。
   3.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规定,不得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不得强行要求农民出物出钱,不得增加农民负担。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氛围。
   1.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主导作用,确立“围绕改革抓宣传,抓好宣传促改革”的指导思想,将宣传工作与改革体制、推动行业发展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安排部署工作时同步考虑。通过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并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支持。
   2.积极发挥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舆论宣传的主力军作用,延伸舆论宣传触角,帮助广大农民群众正确认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选准时机、培养典型,多途径开展立体宣传。要密切关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行业发展的新动向、新成就、新经验,积极培养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试点工作好的典型,见缝插针的宣传特色亮点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同时,要针对城镇、农村的不同地域人文特点,采取不同的宣传媒介和措施,多途径、多形式的开展宣传工作,构建点多面广的舆论宣传网络,加强宣传的针对性,营造全社会关注并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工作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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