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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旅游局关于加强夏季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13 生效日期: 2007-06-13
发布部门: 太原市旅游局
发布文号: 并旅发[2007]42号

各旅游企业:
  2007 年夏季到来,已进入暑期旺季,又是汛期等自然灾害频发期。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是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活动年”的主要内容。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吸取发生各类事故的深刻教训,做到警钟长鸣,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接待条件和应急预案为了做好夏季旅游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夏季旅游安全工作。要认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国家、省、市关于旅游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认真学习市旅游局《关于包租旅游车辆的要求》和最近下发的《 2007年旅游安全活动月实施方案》,对照检查,寻找差距,针对问题,堵塞漏洞,采取一切果断措施,坚决堵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二、市旅游局再次重申:各旅行社一定要高度重视和规范包租旅游车工作。要认真细致地审查被包租旅游车的是否有完备的营运手续。特别要重点审查,是否具有由交通运管部门颁发的旅游营运许可证。严禁租用以各种名义,寻找各种借口租用(使用)没有旅游营运许可证的车辆从事旅游运营活动。对于那些置市旅游局三令五申于不顾,继续违规租用(使用)没有旅游营运须证的旅行社,市旅游局将采取严厉措施,予以重罚。
  三、要继续完善游客安全监督员制度。各旅行社要坚持“以人为本,游客至上”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游客安全监督员,在代表游客咨询察看合法营运证件,提醒导游和驾驶员注意安全行车、在气候恶劣的条件下谨慎驾驶等方面的职能作用。通过游客安全监督员的监督,尽量减少和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各旅行社和旅游星级饭店,要根据夏季旅游的特点,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要根据夏季老年人、中小学生游客多的实际,采取特殊人群旅游的特殊办法,从住宿、饮食、安全保卫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加强餐饮质量的监督检查,防止“病从口入”,防控夏季流行性疾病的发生。
  各旅游企业,遇有突发安全事故,要坚持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就近处理,信息畅通的原则,及时报告,加强协调配合,组织施救,做好善后工作。在季末结束后,要将夏季旅游安全工作情况书面报市旅游局。

    二00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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