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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孕产期保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08 生效日期: 2007-06-08
发布部门: 深圳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深卫基妇发[2007]28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及有关医疗保健单位:
  近年来,我市分娩量持续增加,产科资源也进一步充实及优化,2006年妇幼卫生监测显示,全市65家产科机构产科床位平均使用率为78.17%,预测2007年全市产科床位平均使用率约为80%左右。全市产科床位从总体上看基本能适应我市市民的需求。但由于孕产妇分娩多喜欢选择条件较好的医院,出现市属医院及各妇幼保健院长期处于加床状态,工作人员超负荷工作、压力大,而有的街道医院、民营医院床位使用率不高。为缓解产科床位使用率不均衡现象,请各区、各医疗保健机构采取综合措施,进一步加强孕产期保健工作的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硬件建设。各产科医院要加强产科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就医环境,落实爱婴行动各项措施,为母亲和婴儿提供人文关怀,提高服务能力。
  二、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医院的产科管理,狠抓产科质量,提高产时保健工作质量及产程观察和处理能力,预防新生儿窒息、产后出血等并发症的发生,降低剖宫产率。规范落实全程助产责任制,责任到人,健全全程助产保障制度,提高产科技术服务水平。
  三、市三级妇幼保健功能单位加强与基层医院的联系,加强指导和培训,及时对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会诊、转诊。
  四、建立“三引导一通报”制度,引导孕期检查正常的孕妇就近选择医院住院分娩。
  (一)咨询引导。市卫生局将印制全市各产科医院及社康中心联系电话发放到各单位,各产科医院及社康中心在提供服务时应为孕产妇提供就医指导,正确引导孕妇就近择医,自然分娩。
  (二)预警引导。各医院要动态公布产科床位使用情况,可在医院公示栏、多媒体视屏、产前门诊、产科病房、孕妇学校等公布床位使用情况,包括产科床位总数,已住床位数、空床数、加床数等,让市民提前选择医院分娩。长期加床的产科医院,应积极引导孕妇合理就近选择产科医院住院分娩。
  (三)媒体引导。市卫生局定期公布全市产科医院名单和产科床位使用情况,各产科医院要利用医院视屏健康教育联播网的宣传,引导孕产妇合理择医。
  (四)建立妇幼卫生监测预警通报制度。根据我市监测情况,我局将每年制定全市妇幼卫生主要监测指标预警线,对监测指标超过预警线的区和医疗保健机构,将书面预警通报,各医疗保健机构要针对主要监测指标预警通报情况,及时采取综合措施予以防范。
  特此通知。

  二○○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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