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延州政办电[2007]4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为净化成品油市场,打击不正当经营行为,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顿办公室制定的《全州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顿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全州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顿方案州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顿办公室
目前,我州成品油市场存在着不销售乙醇汽油或销售劣质汽油等不正当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国家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特制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李景浩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邓 昆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及全江 州经委调研员
蔡永春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龙洙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金时哲 州公安局副局长
南成根 州交通局副局长
李一心 州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
金东华 州交警支队支队长
栗云波 州消防支队支队长
胡中玉 州工商局副局长
胡长生 州国税局副局长
朴仁镐 州地税局副局长
王 励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韩殿方 沈阳铁路局延吉车务段副段长
曲传忠 中国石油吉林延边销售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经委。
主 任:邓 昆(兼)
副主任:及全江(兼)
曲传忠(兼)
成 员:于立国 州经委资源处处长
崔文德 州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
刘茂志 州工商局稽查分局局长
朱艺文 州国税局征管处处长
崔敬波 州地税局征管处处长
金成铁 州价格监督检查局检查一处处长
金英洙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局长
金成日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二处处长
孙燕成 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刘绍一 州交警支队车辆处处长
宋振宇 州消防支队业务处处长
金 雄 州交通局运输管理处处长
王世文 沈阳铁路局延吉车务段办公室主任
朴东日 中国石油吉林延边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
白 峰 中国石油吉林延边销售分公司营销部主任
二、职责分工
州经委:负责组织落实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协调铁路和交通部门,配合中国石油吉林延边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延边分公司”)做好成品油等相关油品配置计划的执行、运输和储备工作,确保全州成品油市场供应稳定。协调中石油延边分公司做好全州新建加油站的规划、建设、审批工作,保障中石油延边分公司的市场供应主渠道地位。
州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和封闭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重要意义,正确引导消费者。
州工商局:负责检测加油站、油库成品油的质量,对专项用油超范围经营及经营方式进行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购、销售非乙醇汽油、甲醇汽油、劣质柴油、林业专项用油及其他劣质油品等违法行为。
州国税局、州地税局:负责对成品油经营单位的进货渠道、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虚(假)开具发票套取国家税款等非法行为。
州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成品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规降价或提价等行为。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成品油经营单位的计量器具、设备的检测工作,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消防支队:负责加油站的安全、消防、验收、检查等工作。
州公安局、交通局、交警支队、沈阳铁路局延吉车务段:负责成品油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配合州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专项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中石油延边分公司以外的非主渠道运油车辆依法进行检查,查处非法运输非乙醇汽油、甲醇汽油、劣质柴油、林业专项用油及其他劣质油品等违法行为。
中石油延边分公司:负责做好乙醇汽油、柴油和其他成品油的储备、调配、市场供应等工作,积极争取上级主管单位加大对延边地区成品油的供应和投放量,为全州经济发展和工农业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应急抢险、处置突发事件提供能源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长效机制。由州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顿和车用乙醇汽油市场封闭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抽调专人参与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全过程。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月对重点县(市)、重点单位进行抽查。
(二)认真组织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定专人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并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议,及时将检查情况、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制订周密的监督检查方案,并于6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径送州经委。
(三)及时反馈信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中石油延边分公司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顿和车用乙醇汽油市场供应、销售情况,搜集、整理、分析影响市场稳定的因素,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组织实施
此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5日至7月5日)。对州内除中石油延边分公司所属加油站、油库以外的77座加油站、14座油库进行地毯式检查和治理。此项工作由州经委和州工商局牵头组织实施,分2个工作组。
第一组:敦化市、安图县、龙井市、和龙市
组 长:于立国(兼)
成 员:州委宣传部新闻处、州工商局稽查分局、州国税局征管处、州地税局征管处、州价格监督检查局检查一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二处、州公安局经侦支队、州交警支队车辆处、州消防支队业务处、州交通局运输管理处、沈阳铁路局延吉车务段、中石油延边分公司各1人。
第二组:延吉市、图们市、珲春市、汪清县
组 长:刘茂志(兼)
成 员:州经委资源处、州委宣传部新闻处、州国税局征管处、州地税局征管处、州价格监督检查局检查一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二处、州公安局经侦支队、州交警支队车辆处、州消防支队业务处、州交通局运输管理处、沈阳铁路局延吉车务段、中石油延边分公司各1人。
清理整顿内容:
(一)铁路运输方面:主要检查成品油经营单位所属油库通过铁路运输购进的非乙醇汽油、甲醇汽油、劣质柴油、林业专项用油及其他劣质油品。
(二)公路运输方面:主要检查成品油经营单位所属油库通过公路运输购进非乙醇汽油、甲醇汽油、劣质柴油、林业专项用油及其他劣质油品。
(三)质量方面:主要检查成品油经营单位销售的成品油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四)经营范围方面:主要检查成品油专项用户(林业、部队、民航、铁路)的专项用油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量、用项及供应范围使用。
(五)税收方面:主要检查成品油经营单位的进货渠道、销售情况,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虚(假)开具发票套取国家税款等非法行为。
(六)价格方面:主要检查乙醇汽油及其他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价格执行情况,严厉打击违规降价、提价的经营行为。
第二阶段:监督抽查阶段(7月6日至8月6日)
(一)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有针对性地监督检查。
(二)对重点县(市)、重点单位保持连续性的监督检查。
(三)对其他单位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8月7日至8月17日)。
(一)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和经验交流。
(二)迎接省组织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