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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全市高考秩序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28 生效日期: 2007-06-07
发布部门: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乌政通[2007]8号

  2007年6月7日、8日、9日三天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时间,为确保普通高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
  --17:00(均为北京时间,下同)。
  二、乌鲁木齐市2007年普通高考设考点29个,即:市一中、二中、三中、五中、七中、八中、九中、十中、十三中、十九中、二十中、二十三中、三十一中、四十一中、四十二中、四十六中、五十四中、五十八中、六十八中、七十中、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新疆实验中学、八一中学、乌鲁木齐高级中学、兵团二中、农大附中、地质中学、金星高级中学、乌鲁木齐市实验学校。
  三、在普通高考期间,市公交总公司要保证首班车7:30发车,乌鲁木齐电业局要保证各考点正常用电,公安机关要做好试卷押运和各考点周围的安全防范工作,净化考场环境。普通高考期间各考点实行全封闭管理。
  四、新闻媒体要正面报道普通高考,不得进行新闻炒作。
  五、各考点半径200米内的建筑工地,在考试期间禁止由噪声的施工作业。
  六、为保证普通高考的严肃性、公正性,市招生委员会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8810114、8810116。欢迎广大市民对考试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对违反本通告,影响普通高考正常进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法规予以查处。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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